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 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5-14 09:3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1.计划编制的目的

2024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攻坚突破年”“服务业发展攻坚年”,为全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有效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城市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编制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促进海门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2.计划编制的意义

供地计划的编制是指导2024年全区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满足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地的需求,实现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手段,对加强土地市场调控,有效控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工业项目提质增效,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满足居民住房改善消费需求,保障海门区房地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3.计划编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5)《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

(6)《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22年版)》;

(7)《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8)《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012〕98号);

(9)《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10)《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办发〔2022〕1号);

(11)《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12) 各区镇土地供应计划统计表(2024年度);

(13)海门区2021-2023年产业项目供地台账;

(14)海门区2009-2023年批而未供台账。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项目设施建设,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有效缓解用地矛盾,为海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严控增量,深挖存量。认真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深入开展农村综合整治,不断优化增量配置;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优先安排供应储备土地、政府收回的国有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商贸服务业项目和新兴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平稳供应普通住房用地,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统筹兼顾,城乡联动。统筹做好城区、园区、中心镇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健全机制,节约集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完善产业项目准入制度和供地方式。鼓励高标准厂房建设,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强化批后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三、计划指标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海门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375亩左右。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4年度全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2109亩(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1500亩,拆迁安置房用地609亩),占全年供应总量约28.6%;商服用地670亩,占全年供应总量约9.1%;工矿仓储用地1989亩,占全年供应总量约2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0亩,占全年供应总量约0.4%;交通运输用地2159亩,占全年供应总量约29.3%;河流水面用地8亩,占全年供应总量约0.1%;绿地与敞开空间用地410亩,占全年供应总量约5.5%。具体计划详见附表1《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普通商品房用地以主城区、开发区为主,其它园区及中心镇适当根据住房需求供应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用地;工业用地以引领产业项目进园区为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以完善社区服务用途为主,如余东镇凤凰村等社区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用地主要为洋吕铁路、通吕运河段航道整治等重点交通工程项目及城区、开发区及中心镇路网项目;绿地与敞开空间用地以主城区、开发区公园绿地及道路绿化为主。

4.住宅用地供应量及明细

2024年度海门区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约2109亩,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1500亩,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约71%;拆迁安置房用地609亩,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约29%。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导向

1.优化空间布局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有序推进各类用地供应,增强城市集聚、集约、配套功能,切实提高中心城区的辐射效应和带动作用,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

2.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促进民生改善,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3.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鼓励优先使用存量土地,深入挖掘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的二次开发潜力,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坚持项目准入制度,在供应计划中优先确保道路、医院、学校等城乡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充分保障国家、省及区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

4.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进一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功能。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抑制多占、浪费土地的行为,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有效落实,切实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真正发挥土地调节市场的重要作用。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保障措施

1.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土地供应的效率和质量

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重点房地产项目用地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2.统筹兼顾、保障计划实施效率

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发改、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区镇也要充分发挥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提高计划实施效率。

3.规范运作、提高计划实施质量

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全程管理,促进地块按期开发建设。对照供地计划,规范运作,有序组织供地,切实提高计划实施质量。土地供应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实行净地出让,一般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2,合理确定地块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在技术规范内尽可能提高地块容积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附表1

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年度

单位

合计

住宅用地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

用地

河流水面

绿地与敞开空间用地

备注

面积

占比

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拆迁安置房用地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2024年

亩、%

7375

2109

28.6

1500

609

670

9.1

1989

27

30

0.4

2159

29.3

8

0.1

410

5.5

附表2

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序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亩)

宗地用途

供地方式

区镇

供地时间

备注

合计

2109

1

常乐镇中南村南入口东侧

82

住宅用地

出让

常乐

1季度

普通商品房

2

北海路北、珠江路东

45

住宅用地

出让

城区

2季度

普通商品房

3

三厂秀山路南、厂洪路东

64

住宅用地

出让

三厂

2季度

普通商品房

4

海门中专北侧二期

84

住宅用地

出让

城区

2季度

普通商品房

5

张謇大道西、太仓路北

60

住宅用地

出让

城区

2季度

普通商品房

6

临江新区滨湖花园南侧(东布洲绿色生活服务园区)

80

住宅用地

出让

临江

2季度

普通商品房

7

嘉陵江路东、东布洲路南

94

住宅用地

出让

城区

2季度

普通商品房

8

海永绿地项目

225

住宅用地

出让

海永

2季度

普通商品房

9

招商国际南侧

70

住宅用地

出让

城区

2季度

普通商品房

10

嘉陵江路东、东布洲路南

96

住宅用地

出让

城区

2季度

普通商品房

11

嘉陵江路东、东布洲路南

69

住宅用地

出让

城区

2季度

普通商品房

12

海门河北、岷江路西地块

63

住宅用地

出让

城区

2季度

普通商品房

13

张謇大道西、上海路南

130

住宅用地

出让

城区

2季度

普通商品房

14

S222东、东渐大道南

35

住宅用地

出让

城区

2季度

普通商品房

15

正余镇新东河南、人民路西侧申海二期

41

住宅用地

出让

正余

2季度

普通商品房

16

上海路北、日新河西

62

住宅用地

出让

城区

3季度

普通商品房

17

海永绿地项目

200

住宅用地

出让

海永

3季度

普通商品房

小计

1500

1

岷江路东、规划支路北侧

2

住宅用地

出让

开发区

1季度

拆迁安置房

2

常乐镇常青路南、锦石南路西侧(锡通高速安置小区)

78

住宅用地

出让

常乐

1季度

拆迁安置房

3

三厂城河路北、钟楼路东(钟楼新村)

25

住宅用地

出让

三厂

1季度

拆迁安置房

4

富江南苑

23

住宅用地

出让

城区

2季度

拆迁安置房

5

规划青岛路北、嫩江路西侧(滨江花园北)

42

住宅用地

出让

开发区

4季度

拆迁安置房

6

宁启铁路南、瑞江路西侧(海太花园)

40

住宅用地

出让

开发区

4季度

拆迁安置房

7

苏州路南、新安江路西侧(立新小区西区)

52

住宅用地

出让

开发区

4季度

拆迁安置房

8

南海路北、宋季河西侧(荣欣三期)

83

住宅用地

出让

开发区

4季度

拆迁安置房

9

包场闽海路东、海华路北

141

住宅用地

出让

包场

4季度

拆迁安置房

10

包场闽海路东、海华路南

123

住宅用地

出让

包场

4季度

拆迁安置房

小计

609

附表2

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度商服用地供应计划表

序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亩)

宗地用途

供地方式

区镇

供地时间

备注

1

包临公路西、G328国道南侧

4

商服用地

出让

包场

1季度

2

包临公路西、新岸河北侧

9

商服用地

出让

包场

1季度

3

包临公路与老天久线西南侧

5

商服用地

出让

悦来

1季度

4

津海路西、海民路北

38

商服用地

出让

包场

1季度

5

余东镇人民路南侧地块

5

商服用地

出让

余东

2季度

6

红海路北、岷江路东

19

商服用地

出让

城区

2季度

7

临江镇泛美学院

423

商服用地

出让

临江

2季度

8

港西大道西、洋吕铁路北

5

商服用地

出让

包场

2季度

9

发展大道北、粤海路东

20

商服用地

出让

包场

2季度

10

六东公路西、328国道北

10

商服用地

出让

包场

2季度

11

湖畔街区

119

商服用地

出让

开发区

3季度

12

四甲镇东渐大道北、S222东侧

13

商服用地

出让

四甲

3季度

小计

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