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积极主动作为,全面履职尽责,率先垂范,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组,统筹指导工作。明确局法规科为法治建设、普法牵头科室,其他科室全力配合,做到任务传递,人人有责。
(二)强化培训宣传。认真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法律知识培训计划》。对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及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定期宣传日活动,发放新《土地管理法》等宣传资料,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局主要领导走进政风行风在线,面对面交流解答听众提出自然资源管理有关问题,让更多的群众知晓不动产登记、空间规划管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自然资源法制意识。
(三)强化规范行政。一是积极推进土地“双整治”。该项工作被列为区领导“一号工程”,为了该项工作能顺利开展,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区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实施意见》、《海门市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交易办法》等文件,积极推进土地“双整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举措。二是节约集约用地取得新成效。我区实施《产业项目质量综合评估办法》,率先将项目评估列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全面保障优质项目用地需求,倒逼用地效益提升。认真贯彻区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建设用地提效工程的实施意见》,将城镇低效用地提效工程上升至政府层面推进,优先、科学使用存量。三是有效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紧扣优质服务主线,不断规范业务流程,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先后取得了“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 “不见面审批”目标管理单位。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推进办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一窗综合受理”建设水平,建立并落实常态化“交房(地)即发证”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和工业项目常态化提供“交房(地)工作”服务。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提档升级工作,完善信息共享清单,努力实现管理再提档、服务再提质、效能再提速、满意再提升、创新再提标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新目标。
(四)强化制度监管。一是落实法制监督制度。每月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上报司法局审核,根据审核通报情况学习借鉴其它单位规范做法,纠正自身存在问题。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行政诉讼、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重大决策事项法治会审。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开展权力事项清理,及时更新完善权力清单。四是认真落实行政应诉制度。尽量做到,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为99%,行政复议案维持率为99%。五是完善落实“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局域网行政征收、行政处罚权责清单,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置了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和便携式打印机,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案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案件、疑难案件实行会审,确保案件查处质量。
(五)强化依法履职。严格依法查处,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发生。一是扎实开展拆违行动。根据海门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合力攻坚克难、联合督查等,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是严格查处违法用地行为。以卫片为抓手,结合相关专项行动,全面查处违法用地并运行违法用地查处实时监管系统。提高查处率,确保严格履职到位。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硬件设施保障不足
从执法装备来看。部分监控设备老化、缺失,急需更换添置;专用执法摄像机、录音笔、扫描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还不够。
从办案场所来看,办公不独立,存在部分基层所与乡镇合署办公情形,无法划分“办案区、谈话室”等功能。导致执法办案干扰大,办案效率低下。
2、执法人员力量薄弱
执法专职人员不足。实践中,乡镇自然资源所地广人少,执法后勤保障不足,动态巡查频次不高,导致办案“人少事多”,不能全面开展工作,“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时有发生。比如我局有的基层所总共2、3个人(含所长),专职处理行政处罚案件人员就更少了。
3. 法制审核人员紧缺
法制审核人员较为缺乏,很难满足法制审核人员不得少于执法人员5%的要求。面对繁琐的日常工作以及高质量的法制审核要求,往往显得力不从心,长此以往,法制审核逐渐流于表面。
三、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1.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选好配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加强绩效考核,明确奖惩制度。定期分级分类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的基层队伍建设。
2.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厘清部门及部门内部间的职责边界,着力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政府监管体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事前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罚无缝衔接,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
3.加强普法宣传工作。除普法宣传的常规职能外,聚焦群众法律需求, 优选宣传主题,丰富宣传形式,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普法宣传效果。同时,总结普法工作经验,打造专业精品,构建普法工作新格局。
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