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海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6年度第1101批次实施方案
苏政挂〔2026〕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通市海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6年度第1101批施方案的批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南通市海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2026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的请示》(通政请〔2026〕8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通市海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6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正余镇、滨江街道、三厂街道、三星镇、常乐镇、四甲镇、临江镇。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20.6063公顷(其中耕地19.7514公顷);建新区总规模20.598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20.5985公顷(占用农用地20.5985公顷,耕地18.0262公顷)。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