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供销合作总社系统企业总帐会计招聘简章
来源: 海门市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时间:2019-11-21 16:4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满足新时期供销合作事业发展需要,支持供销社社有企业发展壮大,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大局,经党组研究决定,海门市供销(集团)总公司参股的博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总账会计1名。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

2. 有在生产企业从事总帐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3.年龄为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4.愿意服务基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海门市供销合作总社(海门市嘉陵江路578号302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2213993。

3.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①《海门市供销合作总社系统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②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相关荣誉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海门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聘程序

1.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和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总分100分。

2.报名人员提交相关材料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统一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综合考察占总成绩的40%,最后根据面试、综合考察总成绩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用及录用后的待遇

1.录用:拟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可正式录用。

2.聘用关系:录用后办理基层供销社聘用手续。

3.工资待遇:面议。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如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六、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海门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213993(海门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3-89282661(中共海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市监察委员会派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海门市供销合作总社系统企业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