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通办〔2022〕86号)明确的第四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南通市部分地区对重点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不快、标准不高、把关不严,一些突出环境问题甚至出现反弹回潮。抽查发现首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仍有9项整改不到位,其中如皋伟业合金厂等2家(如皋伟业合金厂、如东鑫丰铸件)企业1万吨/年以下落后再生铝产能逾期未淘汰。
二、整改实施主体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强化首轮省级督察反馈问题中9个整改不到位事项的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二)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比对审批备案、各类许可等项目名单,综合梳理形成排查清单,指导相关县(市、区)逐一开展现场核查,定期组织市级“回头看”督查,确保行业管理不缺位、不放松。
(三)加强长效管理,对各级交办环境问题建立巡查检查交办督办机制,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应改尽改。
四、目标任务
根据首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不折不扣完成重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海门柯成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已完成整改,于2022年3月9日前完成中频炉拆除。
(二)已完成季士昌井周边30户农户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生活污水全部收集至污水总管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置。对该井开展了规范化整治工作,树立了警示桩、公示牌,并定期对水井进行维护。2022年度,经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三)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加强地下水国考点位规范化管理,不定期组织水质预警监测,动态关注水质变化。属地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加强监测点周边环境长效管理,规范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河道整治保洁,确保周边环境无水质污染,同时,加强周边农村小型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装置正常运维,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达标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 12 月28日)向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3-69956523
电子邮箱:584381147@qq.com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