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二十九项)
来源: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科 发布时间:2025-12-22 10:11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通办〔202286号)明确的第二十九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不足、设施运行监管不到位。2020年南通市区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63.89%,海安市、如皋市、启东市部分乡镇镇区污水有效收集率不到10%

二、整改实施主体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各县(市、区)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工程,消除管网空白区,2022年全市新增城镇污水管网不少于52公里,到2025年12月底,全市再新增城镇污水管网150公里。

(二)加强对已建成设施的运行管理,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各地建立健全契合实际的运维养护机制,强化对日常运维的绩效考核。

(三)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进一步解决污水管网错接、混接和管网破损问题,推进“六小行业”控源截污工作,不断提高污水有效收集率。海安市按年度计划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分散式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大管网覆盖暂时空白区的污水收集清运力度。如皋市开展镇区雨污水管网排查,对排查出的堵塞、破损、塌陷等问题开展修复,按照年度计划推进“十个必接”截污纳管。启东市2022年启动镇区污水管网的检测及修复改造,逐步推进镇区污水管网建设,消除管网空白区,做到镇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并在镇区范围内加大排水户接入工作力度。

四、目标任务

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75%;提高乡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到2025年,乡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海门已消除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

(二)海门区城镇生活污水厂全部实现专业化运维。

(三)海门区按照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要求,完成了提质增效达标区划分,制定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按照计划完成了6个达标区建设,占比达34.7%。城镇建成区“六小行业”截污纳管工作已全部完成。城镇污水管网实现了专业化、常态化养护,污水收集率得到了不断提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1222日至2026 1 5日)向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3-69956523

电子邮箱:584381147@qq.com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

202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