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信息公示】2025年8月海门遥感监测涉嫌超标车辆信息
来源: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发布时间:2025-09-02 16:37 累计次数: 字体:[ ]

汽车尾气是汽车行驶过程中排出的废气,含有上百种不同的化合物,其中主要的污染物有颗粒物(PM)、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合物(NOx)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经监督抽测不合格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在三十日内将机动车送至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维修,并经排放检验机构复检;复检不合格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现将2025年8月份海门遥感监测筛查超标次数3次及3次以上的车辆信息予以告知,请相关车主及时将所属车辆送至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维修,并经排放检验机构复检;复检不合格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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