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转移公示(慧聚药业-陕西铜川凯立)
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将产生的废催化剂(HW11,271-006-50)(1吨),委托铜川凯立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R8),转移有效期自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于南通市海门区(www. haimen.gov.cn )网站生态环境局公示公告,公示日期三天(2024年8月28至2024年8月30日)。联系电话:0513-69956513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