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环保局2018年工作安排
来源: 海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1-29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8年,海门市环保局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确立“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加快发展,在加快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思路,以生态文明为纲领,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以体制创新为契机,以环境安全、群众满意为落脚点的新思路。狠抓“三项工作”,强化“三种意识”,实施“三个监督”,做到“三个结合”,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飞跃。

一、狠抓“三项工作”,咬住目标决不放松

1、环保责任目标。围绕“十三五”环保规划目标和责任制目标,重点做到:环境空气质量按功能区标准要求稳定达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空气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标准稳定达标,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合乎标准;工业污染源排放稳定达到“一控双达标”要求;继续推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组织开展好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加强和巩固基层创建工作。

2、环保整治目标。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把执法武器抓在手上,驰而不息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对工艺落后、能耗高、科技含量低的“小散乱污”企业,实施“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重组一批”,加快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开展燃煤锅炉整治,重点对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印染企业,橡胶和塑料,印刷包装,食品制造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重点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10%以上。开展沿河工业企业整治,积极落实河长制交办的沿河工业企业监管工作,按照生态红线的要求,减少工业企业对水环境影响。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加强重点断面整治和水质监控。认真落实《海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布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土壤污染详查。认真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开展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全面完成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大力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树立“有为有位”思想,努力实现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3、环保管理目标。落实环保“费改税”工作,建立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程序,分行业实施排污许可证申报,形成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积极创新执法模式,充分运用“交叉互查”、“零点行动”、“双随机监管”、“不打招呼飞检”、“督办交办”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执法。整合优化和合理配置环境监测资源,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在“真、准、全”上下足功夫。开展环境信访隐患排查,畅通环境问题发现渠道,完善媒体曝光、环保热线等制度,有效化解各类环境矛盾,严防环境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严格实施环境网格化管理,切实形成环境监管工作新格局。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强化环保舆论宣教。积极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保障环保部门履职需要。

二、强化“三种意识”,推进事业全面发展

1、强化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全局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握全局、身体力行、扎实工作,形成上下互动,抓紧抓实,抓好环境保护的各项任务,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在思想观念上,要切实尊重群众作为环境保护主人的地位,做到以利益导向帮民,以环境安全富民,以优质服务惠民。在实际工作中,以群众的需要为出发点,急为民所急,想为民所想,扎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环境利益。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明白勇于担当必须认真负责,认真负责才能勇于担当的道理。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让人民群众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拥有更多获得感。

2、强化监督执法的法律意识。依法行政是新时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必须遵守的原则。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文明执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按照“立下方圆规矩,规范从政行为”的法治思路,全面推进工作。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宗旨,定期组织开展普法学习,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疏通信访渠道,加强信访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查处结果公示制和违诺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的落实。

3、强化与时俱进的发展意识。新时期环保工作,肩负重任,要牢固树立经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环境保护机构垂直管理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把握前进方向,转变方式方法,推进环保事业大跨越。要不断解放思想,优化工作措施,把环境保护工作融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融入经济发展大潮中,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加快发展,在加快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要不断提高适应时代需要的业务能力,用过硬的本领引领生态文明建设。

三、实施“三个监督”,树立部门诚信形象

1、公众监督。狠抓政务公开,阳光作业,提高环境执法、环保行政工作透明度,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该公开的一律实行公开。

2、过程监督。成立监督检查组,除平时适时进行明查暗访外,每季度组织专项督查。重点查服务质量、查环境管理、查案件处罚、查党风廉政、查目标责任等完成情况。

3、机制监督。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是环保工作的重要保障。重点建立案件查处相互制约机制,企业停歇业申报规定等,以形成制度链条和长效管理机制。

四、做到“三个结合”,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1、环保宣传与环境教育相结合。强化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积极引导市民绿色生活方式和企业绿色生产方式,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环保、热爱环保、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2、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相结合。廉洁自律应成为全系统每一位干部职工必须具备的思想品质和政治品格,要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组织学习有关廉政文件,加强廉政建设宣传,加强警示教育、党员教育。

3、业务重点与作风建设相结合。切实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环保工作的主要内容,并集中人员、集中时间深入调查,促进整改。积极开展“学习型、文明型、求实型、服务型、自律型”人员素质教育活动,争做“五型环保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使我局在服务效率上有明显提高,工作质量上有明显改进,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取信于民,树立环保新形象,提高环保新地位。

海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