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公告
为切实推进我区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有效遏制源头违法超限超载现象, 根据《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省安委会关于印发从严开展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2019〕26号)等规章规定,现将我区新增的1家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电话:12328。
1.南通新川石建材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海门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南通市海门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