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2025年第一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5-04-30 14:5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2025年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海门区2025年第一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5月12日上午 6:30-9:00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5月13日上午 6:30-9:00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5月14日上午 6:30-9:00  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人员

二、体检地点

海门区中医院新院门诊楼4楼AB区体检中心(海门区河海路1号)。

三、体检对象

2025年第一次网上报名申请在海门区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四、注意事项

1.《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以下简称《体检表》)在附件中下载(分为幼儿园类和中小学类,注意区分,用一张A4纸正反打印),请在《体检表》上贴好照片(需与认定报名网上提交的照片一致),同时填写《体检表》右上角的“体检号”(即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号”),“既往病史”及以上栏目的内容用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如隐瞒病情或不如实填写、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取得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教师资格。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空腹,空腹项目全部完成后方可进食。

3.体检当日,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内衣、文胸,以免影响放射检查。

4.妊娠期申请人可暂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并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后,可以先进行认定,但证书暂缓发放。待孕期结束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已检与待检项目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否则所有项目须重检),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5.体检过程中须服从医院工作人员统一安排,有序进入相关科室体检,保持安静。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登记处

6.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五、有关要求

1.按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吧台登记处领取体检指引单后参加体检,个人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予认可。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医院收缴后统一送海门区教体局人事与师资科。

2.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凡初检不合格需复检的,由体检医院电话通知本人,请申请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通知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逾期不复检者视作放弃申请。

3.申请人参加江苏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编制内新教师入职体检,结论合格且距体检期限终止之日不超过6个月的可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需提供入职体检结论表原件或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入职体检结论表复印件)。请此类申请人必须在规定体检时间截止前告知认定机构并将新教师入职体检结论通过邮政EMS快递至“南通市海门区张謇大道899号海门区教育体育局803室”,联系电话:0513-68066089。


附件1: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非幼儿园申请人用)

附件2: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幼儿园申请人专用)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_非幼儿园申请人用).pdf

附件2: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_幼儿园申请人专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