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海门区学校校服管理
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5-06-20 14: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文件

海教财〔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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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海门区学校校服管理

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区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做好校服管理工作,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备函〔2023〕2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通教财〔202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管理机制

各校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制定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校服德育美育作用。要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公开,听取专业组织和人员意见建议,提高校服选用采购的规范性、科学性、专业性,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二、规范校服选用

学校承担校服选用主体责任,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学校将 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按照“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选用需求,包括种类、款式、套(件)数、价格区间等。按照自愿原则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应征得2/3 以上家长同意,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采购。

学校应建立以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

校服选用采购要确保公开、透明,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监督与指导。选择统一着装的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家长)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更的应征得全校半数以上学生家长同意。校服选用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一般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选用,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选用校服。

三、采购方式

1.校服采购方式采用学校集中委托采购,各学校在确定本校校服选用需求后,由学校出具委托函委托给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招标采购。校服采购过程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公开,选择确定服务好、信誉佳的供应商和性价比高的产品,确保校服采购全程管理规范、廉洁公正、校服质量安全可靠、价格合理、服务优良。校服采购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

2.学校应全程公示校服采购信息,包括向学生和家长公示通过招投标等公开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购单位应将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全部存档备查。

3.各高中单独委托招标采购;各初中、小学由各教育集团集中委托招标采购,集团所属各中小学在集团委托采购的品种中根据学校情况选用一套或几套校服,所选校服由供应商在选用校服上制作各自学校标识。

四、采购价格

基于目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长经济承受能力,并与前期工作衔接,校服实行最高限价采购(实施期限三年)。小学、初中最高限价500元/生,高中最高限价1000元/生。

五、收费管理

校服费严格按照中小学代收费政策规定和管理要求执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校服选用组织或校服供货企业代收取校服费。代收校服费由学校直接划转校服供货企业,专款专用,不得多收、截留、挤占、挪用。学生有自愿增购、补订的,一律按照中标价格执行。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学生等,学校可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减免校服费或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鼓励校服生产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

六、其它要求

1.为保障校服采购相对固定、保持校服供应的延续性和价格的稳定性,各校原则上按照“一次采购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的要求确定供货企业。学校要制定对校服供货企业的考核办法,每年根据校服供货企业的满意度测评、售后服务质量等考核结果,自主确定合同是否续签。

2.校服采购过程各环节的相关资料应齐全,全部存档备查,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不低于10年。学校校服合同、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报送教体局备案。

3.学校应当做好校服验收工作。

检测检验的要求和依据是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检验费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收取。

实行“明标识”制度。各学校要明确相关要求,校服应具备成衣合格标识,并有南通市纤维检验所(地址:南通市港闸区国强路119号,联系电话:0513-85116710  0513-51008316)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要健全完善校服验收程序,建立质量验收台帐,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采取相关举措。

实行“双送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南通市纤维检验所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校服送达学校后,由南通市纤维检验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进行检验。检验费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收取。每批次产品由学校和家长代表随机抽取不少于 2 套留样,并封存 1 年。

联系人:龚老师,联系电话:68025201。

附件:

1《南通市海门区学校校服采购项目申报表

2.《南通市海门区学校校服采购工作自查表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31日

 

附件1:

南通市海门区学校校服采购项目申报表

申报学校(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招标形式

资金预算

元/生、3年

合同实施期限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校长签字

对照海门区学生校服采购工作自查表自查情况

教体装勤中心意见

校服项目负责人:         ___年___月___日

注:招标形式为:公开招标。方案说明中须写明本次采购校服品种、数量、各品种最高限价等。

本表一式贰份,学校、教体装勤中心各一份。


 

附件2:

南通市海门区学校校服采购工作自查表

学校(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是否制定本校学生校服着装规范及管理要求。

2

学校是否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

3

校服采购方案是否经海门区教体装勤中心备案。

4

学校是否建立以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是否纸质存档。

5

是否征求家委会意见,并由家委会出具书面委托,明确学校为采购主体。

6

是否全程公示校服采购信息,包括向学生和家长公示通过招投标等公开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

采购校服总额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8

校服费是否纳入学校中小学代收费管理项目。

9

是否督促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南通市纤维检验所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10

校服送达学校,是否经南通市纤维检验所抽样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