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教育局文件
海教办〔2016〕1号
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2016年寒假即将来临,为科学、规范地安排假日期间各项工作,让全市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平安的假期和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放假和开学时间。201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统一为:1月23日至2月21日,2月21日报到注册。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日,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各校不得推迟放假和提前开学。
二、严格执行“五严”规定。严禁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
三、家校结合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各校要积极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感受和传承春节文化,过好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各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得高于平时作业量要求,切实控制各科作业累加后的寒假作业总量。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体、社会实践、家务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寒假前要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激发和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引导、鼓励孩子多读书、多看报,把控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理性、科学地选择校外教育培训,并借助近几年引发纠纷的典型案例,对学生和家长作预警提示。要向家长和学生宣传提醒,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要关注其有无合法许可,注意核对培训范围、名称、地址和有效期等信息,索要、保存正规的缴费票据,并签订正式的培训协议。同时,各校要认真制定寒假期间的教师研修计划,并于放假后和开学前安排一周时间组织教师冬训活动,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市委十三届七次会议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针对全体教师的法制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的研讨活动,进行集体备课,制订课程、学科计划,组织各具特色的校本、师本研修和集团研修活动。
四、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放假之前,各校要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教育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勤俭节约、遵纪守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火、防水、防盗、防侵害、防踩踏、防冰冻、防煤气中毒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为重点的安全文明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文明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各校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校舍、水电、燃气、锅炉、危化品室等重要部位以及消防、防盗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安防措施到位。要加强校安工程管理,对校舍、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学校在建工程要做好冬季施工防护措施,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急工作。要加强假期校园安全保卫和巡查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和校园保安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要认真核实和登记,发现问题或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按规范向上级请示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应对,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五、抓好党风廉政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校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海门市师德师风建设考核负面清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教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营造务实节俭廉洁过节氛围。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外出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各校要引导教职工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黄、赌、毒”、酒驾,确保不发生有违师德的行为,做文明社会风尚的模范建设者。
六、关心群众生活,做好优抚慰问和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各校要根据市局的的统一要求,做好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学校工会要及时了解教职工节日安排情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进行补助慰问。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残疾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孩子的假期活动,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同时,各单位、各学校要对影响群众生活、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进行认真排查,及时化解,确保春节期间大局的稳定。
七、做好开学各项准备。下学期开学前,各校要精心组织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要将新学期收费项目及标准、行事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学科教学计划、教育行政部门的投诉电话、责任督学姓名及联系方式、学校投诉电话等在学校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开学报到时如遇有极端恶劣天气,要迅速做好预警提醒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开学工作安全顺利。
请各校、各单位将值班表(含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室座机固定电话)电子稿于1月20日前发送至局办公室邮箱389587179@qq.com,不必另行报送纸质稿。
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海门市教育局
二○一五六年一月十一日
附: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电[2015]5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在即,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让师生欢度平安祥和的假期,根据中办国办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扎实开展“送温暖”活动,精准细致做好困难师生帮扶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摸清困难师生数量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助困和走访慰问活动,真情实意帮助困难师生,特别是灾区师生、因公牺牲(伤残)教师及遗属等特殊困难群体。各级领导干部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扑下身子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偏远艰苦地区了解实际情况、倾听师生意见建议。要落实好教师待遇政策,细致务实开展好走访慰问离退休教职工活动。加强与铁路、公路、水路等交通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春运工作,为学生返乡及节后返校提供便捷的票务服务。安排好留校师生特别是内地民族班留校学生节假日期间的学习生活,改善节日伙食,确保食品供应充足、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加强后勤保障,特别是做好雨雪冰冻强降温等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保障学校冬季供暖。
二、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防灾避灾工作,保障师生安全。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教育工作特点,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立查立改,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要加强重点场所区域排查。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基地)、实验用品仓库、锅炉房、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要加强重点领域检查。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好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校园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发生煤气中毒,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违章用电等引发火灾。要认真排查节令食品安全隐患,落实自查制度,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积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防疫部门加强传染病防控,保障师生在校饮水安全,严防肠道传染病发生。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及时提示校车驾驶人员谨慎安全行车,不违章不超载,保证师生安全。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违章车辆。提醒学生注意校外安全,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要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加强门卫值守,强化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要加强防灾避灾工作。对学校周边灾害风险隐患,特别是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提醒师生避让,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做好防灾避灾应急预案。要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安全教育。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书信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能力。
三、丰富师生假期精神文化生活,倡导文明新风。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师生心中。要引导师生在假期返乡期间积极开展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文明旅游宣传、社区志愿服务等主题鲜明、贴近群众的假期活动,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积极开展内涵丰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四、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实节俭廉洁过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教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营造务实节俭廉洁过节氛围。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外出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坚决拒绝“节日腐败”。
五、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做好节假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我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六、强化工作落实,抓好监督检查。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元旦春节寒假期间的有关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研究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随访暗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教育部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中心对节假日期间的监督举报情况进行专项汇总,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对于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教育部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