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5279/2016-0003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国海门 | 文号: | 号 | ||
成文日期: | 2016-01-21 | 发布日期: | 2016-01-21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评选实施“青蓝工程”优秀师徒的通知 |
海教工〔201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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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实施“青蓝工程”优秀师徒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实施“青蓝结对·同伴互助”工程是我市教育工会长期坚持的传统特色活动。在青年教师中积极实施“青蓝工程”,让年轻教师向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或骨干教师拜师学艺,传承他们的宝贵经验和严谨作风,对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并加快他们成长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将这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经研究,决定评选海门市实施“青蓝结对·同伴互助”工程优秀师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青蓝工程”优秀师徒参评对象及条件
1.参评对象:
2010年8月以后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与指导教师签订、履行“青蓝合同”且期满,成绩突出的师徒;或者2010年以后,教师间签订现代教学技术、班级管理、教科研等专项“青蓝合同”且期满,成绩突出的师徒。已受到同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师徒不在此次评选之列。
2.参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2)师徒签订了青蓝合同,能认真履行且已期满,各阶段考核均为优等;
(3)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被指导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较快,教育教学实绩受到学生、家长、同行认可,且2010年以来在县市(区)级以上公开课或优课评比中获奖;
(4)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2010年以来,师、徒须分别有1 篇以上(含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大市级以上的报刊杂志上独立发表或大市级以上专业学会获奖论文。
二、评选办法
1.各单位对照条件,自下而上地进行推荐。随后,各高中(含中专)、义务教育管理集团以及幼教共同体推荐1-2对参加市级评比,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2.由市级评审小组评审确认;
3.择优向南通市教育工会推荐。
三、推荐材料
1.《海门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申报表》(附件1)一式二份;
2.师徒发表的论文或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要清楚;
3.徒弟上公开课的证明材料或优课获奖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青蓝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个人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由所在学校工会复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将所有申报材料于12月2日前交海门市教育工会,并将《海门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申报表》电子稿发教育工会邮箱hmsjygh@126.com.
附件:1.海门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推荐表
海门市教育工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
海门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推荐表
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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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徒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结对内容 |
教龄 |
职 称 |
任教课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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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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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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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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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结对 考核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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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导 教 师 工 作 成 果 、 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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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指导教师工作成果、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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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
徒
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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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工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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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工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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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工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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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对内容是指老带新,还是专题结对,如现代教学技术、班主任、教科研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