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联普化学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南通联普化学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委托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调查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采样及检测单位: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联普化学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海门灵甸工业集中区,地块西至西湖路,隔路为中信环境水务(海门)有限公司;北侧为待开发空地、灵甸沙变电所;东侧为待开发空地,南侧至海临路,隔路为海门五洋化工有限公司,地块面积约为20000m2。该地块历史为工业用地,根据《海门市东城区总体规划(2013-2030)》,地块后续规划为第三类工业用地,属于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规定要求,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法的方法进行布点,南通联普化学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阶段地块内共布设13个土壤监测点位和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另外在地块北侧约160m未经外界扰动的区域和地块东侧约60m未经外界扰动的区域各布设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位。补充调查阶段针对固废仓库区域与应急水池区域各布设1个土水点位BS1/BW1和BS2/BW2,另外在地块地下水下游位置布设1个土水点位BS3/BW3。
调查结果显示,南通联普化学有限公司地块未发现土壤和地下水超标,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要求。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尤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