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海门市海信化工助剂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来源: 临江新区 发布时间:2021-12-21 08:44 累计次数: 字体:[ ]

《原海门市海信化工助剂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原海门市海信化工助剂厂地块位于海门区临江镇新丰村23组,地块北侧和东侧为农田;西侧为大新河,河对岸为新龙锻压件厂;南侧为清东河,河对岸为南通市锡宜水泥有限公司,目前该地块企业已停止生产,仅留有厂区西北角约2500m2仓储区用于仓储使用之外,主厂房约8800m2均被当地政府回收。因此本次调查地块为海信化工的主厂区,面积为8800m2。该地块后期未来土地利用类型仍为工业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了解到,海信化工地块在1998年以前为荒地,1998年-2020年为海信化工用地,主要生产溴乙烷,2020年该企业停止生产,目前调查地块地块内除了污水处理站及机修车间,其余构筑物仍存在,其中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燃煤锅炉的锅炉均已拆除。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中涉及氢溴酸、乙醇、液氯、溴化钠、氢溴酸、大苏打、盐酸、氯气、硫磺、液碱、溴乙烷等,生产过程上述原辅材料在使用、转运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迁移至土壤和地下水中。因此地块内关注的特征污染物有溴化物、溴乙烷、酸、碱等。因此海信化工助剂厂地块可能存在污染,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一步了解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情况。

(2)监测点位布设及样品检测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制定采样分析工作计划。2021年11月24日-11月30日,进行现场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现场工作单位有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调查单位)、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钻探单位)和江苏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单位)。2021年11月30日-12月8日,委托江苏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样品分析。

本地块初步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位、8个地下水监测井。同时,在地块外部西侧空地区域布设2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位。本次土壤钻孔深度6m,地下水建井深度6m。其中土壤点位S5,S6,S8加深至7.5米。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共检测78份土壤样品(含8份平行样)和9份地下水样品(含1份平行样),除此之外每批次样品设置1个运输空白样和1个全程序空白样。

本次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①GB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项;②本次选测有2项,分别为石油烃、溴乙烷。③此外地下水增加1项特征因子溴化物和4项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分别为硫化物、挥发酚、氨氮和氯化物。

(3)检测结果

(1)土壤检测结果分析

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重金属6项(砷、镉、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5项(苯、甲苯、1,2-二氯丙烷、1,2-二氯乙烷、1,2-二氯苯)、半挥发性有机物3项(2-氯酚、?、硝基苯)和石油烃,其余指标均低于检出限。将土壤样品的检出指标与筛选值对比后得出:

①pH值

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检测范围在7.69~9.55,其中S11-0.5m(9.52)、S15-0.5m(9.55)等土层样品中pH检出较高,其他点位土壤样品的pH检出值与对照点位pH检出范围无明显差异,后期应予以关注。

②重金属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检出指标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③有机物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各有机物指标的检出值均满足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关标准。

(2)地下水检测结果分析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出重金属5项(砷、镉、铜、铅、镍)、挥发性有机物11项(苯、甲苯、乙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氯苯、氯仿)、半挥发性有机物9项(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2-氯酚、苯胺)、特征因子(溴化物,溴乙烷,石油烃)和一般化学指标(硫化物、挥发酚、氨氮、氯离子),其余指标均低于检出限。将地下水样品检出指标与其相应的评价标准进行对比得出:

①pH

地块内地下水监测井水样pH值检测范围为7.59-9.99,除W1和W5,其余地下水点位的pH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

②重金属

除W5、W7和W8地下水样品中的重金属砷外,其余重金属检出指标检测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②W5、W7和W8地下水样品中的重金属砷检出浓度分别为73μg/L、114μg/L和370μg/L,分别超过GB/T 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值(50μg/L)0.46倍、1.28倍和6.4倍。

③有机物

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检出挥发性有机物9项(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氯苯、氯仿)、半挥发性有机物9项(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2-氯酚、苯胺)和石油烃,其余指标均低于检出限。除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指标外,其余有机物指标检出值均满足相应标准值。

④溴化物和溴乙烷

本次调查共送检了8个地下水样品检测地块内特征污染物溴乙烷和溴化物指标。其中8个样品溴化物均有检出。溴乙烷仅W5有检出,检出值为2080μg/L。

溴化物参考荷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地块内8个地下水点位溴化物指标均有检出,溴化物检出值0.498~16900mg/L,均超过标准值0.3mg/L。

(4)主要结论

根据目前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结果可知:原海信化工助剂厂地块土壤各检测因子均满足相关标准;地下水中重金属砷指标、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和溴化物指标均超过相应标准值。因此,本地块地下水中均存在超标现象,由于超标因子砷和溴化物等与企业生产活动存在关联性,建议地块后续开展详细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