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新区组成部门及职能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区内党的工作(纪检、组织、宣传、统战、人民武装部等)、人大工作、政协工作和群团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残联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要求实施干部任免和选举等工作。
2、负责制订区内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3、按规定负责审批或审核区内投资建设项目。
4、负责区内基础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管理区内土地和房地产业。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区内招商引资、技术创新、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工作,不断扩大区内经济总量,提升经济发展质效。
6、负责区内财税和各类项目规费的扎口管理。
7、负责对市属有关部门设在区内的分支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
8、负责组织领导区内农村工作和文化、教育、卫生、广电、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工作。
9、负责区内卫生创建和文明创建工作。
10、按规定依法负责处理区内的涉外工作及民族宗教等事务。
11、负责区内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海门市临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九个职能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
1、办公室
(1)负责收集、综合、分析各方情况,为领导及时、准确地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起草党工委、管委会的重要文稿以及处理相关文件资料,做好上通下达工作。
(3)负责各部门之间日常工作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
(4)负责机关的档案和保密工作。
(5)管理使用好党工委、管委会印鉴。
(6)做好接待安排和后勤事务工作。
2、党群工作部(科技与人才工作局)
(1)负责区内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和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工作。
(2)负责区内的干部队伍建设。
(3)负责区内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好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4)负责区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做好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
(5)负责全区的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等工作。
(6)负责区内的科技与人才工作。
(7)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考评工作。
(8)负责区内的人武工作。
3、规划建设管理局
(1)负责全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制定、实施并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2)负责进区项目相关手续的审查,做好区内基础设施及区办其他项目的招标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区内房屋拆迁、农民新城建设、土地征用等土地管理工作。
(4)负责区内电信、供电、供水、供气、排水、污水处理、消防等生产、生活保障工作。
(5)做好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4、企业发展局(统计办公室)
(1)负责全区企业发展、经济统计、建筑业发展等工作,管理区直属企业。
(2)负责投资促进和项目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3)做好区内统计工作,负责区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工作者的就业管理、劳资纠纷处理的保障工作、负责个私协会工作。
(4)做好园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好企业的其他服务工作。
5、招商局
(1)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利用,及时了解掌握利用外资政策动向,建好项目信息库。
(2)负责对外联络、宣传、招商引资工作。
(3)负责项目报批的相关事宜。
(4)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6、政法综合办公室
(1)负责区内政法综治、民事调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2)负责区内统战、信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综合监督和管理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拟定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2)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3)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区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4)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得生产经营的其他违法行为;依法检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
8、农村和社会事业工作局
(1)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
(2)负责区内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残联工作。
(3)做好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等工作。
(4)负责农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险等工作。
9、财政局
(1)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策及月度、年度财务报表,搞好财务分析。
(2)负责全区财税及其同级审计、资金筹措使用管理等工作。
(3)负责市政府有关规定、优惠政策的落实。
(4)协调区内工商、税务等部门工作。
(5)负责区内物价工作。
(6)负责区内农村财务管理监督。
1、负责区内党的工作(纪检、组织、宣传、统战、人民武装部等)、人大工作、政协工作和群团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残联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要求实施干部任免和选举等工作。
2、负责制订区内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3、按规定负责审批或审核区内投资建设项目。
4、负责区内基础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管理区内土地和房地产业。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区内招商引资、技术创新、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工作,不断扩大区内经济总量,提升经济发展质效。
6、负责区内财税和各类项目规费的扎口管理。
7、负责对市属有关部门设在区内的分支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
8、负责组织领导区内农村工作和文化、教育、卫生、广电、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工作。
9、负责区内卫生创建和文明创建工作。
10、按规定依法负责处理区内的涉外工作及民族宗教等事务。
11、负责区内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海门市临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九个职能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
1、办公室
(1)负责收集、综合、分析各方情况,为领导及时、准确地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起草党工委、管委会的重要文稿以及处理相关文件资料,做好上通下达工作。
(3)负责各部门之间日常工作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
(4)负责机关的档案和保密工作。
(5)管理使用好党工委、管委会印鉴。
(6)做好接待安排和后勤事务工作。
2、党群工作部(科技与人才工作局)
(1)负责区内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和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工作。
(2)负责区内的干部队伍建设。
(3)负责区内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好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4)负责区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做好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
(5)负责全区的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等工作。
(6)负责区内的科技与人才工作。
(7)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考评工作。
(8)负责区内的人武工作。
3、规划建设管理局
(1)负责全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制定、实施并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2)负责进区项目相关手续的审查,做好区内基础设施及区办其他项目的招标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区内房屋拆迁、农民新城建设、土地征用等土地管理工作。
(4)负责区内电信、供电、供水、供气、排水、污水处理、消防等生产、生活保障工作。
(5)做好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4、企业发展局(统计办公室)
(1)负责全区企业发展、经济统计、建筑业发展等工作,管理区直属企业。
(2)负责投资促进和项目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3)做好区内统计工作,负责区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工作者的就业管理、劳资纠纷处理的保障工作、负责个私协会工作。
(4)做好园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好企业的其他服务工作。
5、招商局
(1)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利用,及时了解掌握利用外资政策动向,建好项目信息库。
(2)负责对外联络、宣传、招商引资工作。
(3)负责项目报批的相关事宜。
(4)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6、政法综合办公室
(1)负责区内政法综治、民事调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2)负责区内统战、信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综合监督和管理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拟定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2)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3)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区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4)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得生产经营的其他违法行为;依法检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
8、农村和社会事业工作局
(1)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
(2)负责区内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残联工作。
(3)做好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等工作。
(4)负责农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险等工作。
9、财政局
(1)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策及月度、年度财务报表,搞好财务分析。
(2)负责全区财税及其同级审计、资金筹措使用管理等工作。
(3)负责市政府有关规定、优惠政策的落实。
(4)协调区内工商、税务等部门工作。
(5)负责区内物价工作。
(6)负责区内农村财务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