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2545/2024-00086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临江新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5-14 发布日期: 2024-05-1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临江新区2024年秸秆禁烧、禁抛及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临江新区2024年秸秆禁烧、禁抛及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临江新区 发布时间:2024-05-14 14:1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2024年全区秸秆禁烧、禁抛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抓好2024年秸秆禁烧、禁抛及垃圾禁烧工作,现结合临江新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临江新区范围内实现全面禁烧禁抛,确保不出现全省、全市、全区第一把火,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露天秸秆焚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秸秆及垃圾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和秸秆下河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件,确保不出现生态环境部及省卫星遥感通报火点数。

二、工作重点

1.禁烧禁抛重点时段:夏季,5月15日—7月20日;秋冬季,10月10日—12月31日;

2.禁烧禁抛重点区域:省道336沿线、铁路、沿江公路、包临路、悦临路、汤正公路、刘普线等主干道两侧5公里范围内,大新河、灵甸河、海门河等主要河流沿线沿岸;

3.禁烧禁抛重点行为:秸秆焚烧、乱抛,同时将垃圾禁烧工作纳入秸秆禁烧管控范围,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秸秆和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通过燃烧产生烟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垃圾露天焚烧。

三、部署和要求

(一)准备部署阶段(5月10日—5月15日;10月1日—10月10日)

1.由新区统一制作宣传横幅,并根椐各村农户数,印制《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同时各村需配备2-3个喇叭,深入户间田头进行不间断循环宣传,与农户、大棚户签订禁烧、禁抛承诺书,确保禁烧、禁抛工作家喻户晓。

2.各村要组织人员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发到每家每户,明确奖惩规定。派出所民警要协助村做好宣传发动,加大对重点焚烧人员的教育。

3.组织辖区内各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秸秆不再烧”活动,即组织学生将《承诺书》带给家长签名承诺,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共同开展禁烧、禁抛工作。

4.各村要根据工作实际,迅速制定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动员会议,进行全面的动员部署。要建立村干部包片,村民小组长包组、包地块的网格式工作网络。

(二)督查巡查阶段(5月15日—7月20日;10月10日—12月31日)

1. 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禁烧、禁抛工作。包村领导、插村干部要全程指导、督促好所联系村禁烧、禁抛工作,并深入工作一线开展巡查工作。各村和各督查巡查组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全力投入到秸秆及垃圾禁烧工作中,防止发生秸秆及垃圾焚烧和抛河现象。

2. 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秸秆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要尽量靠近水源,远离居民区、油库、粮库、高压线及通讯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各村民小组工作人员要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及时制止秸秆及垃圾焚烧及秸秆抛河行为。各村要配备简便实用的灭火器材,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在最短时间内,迅速赶到现场(携带相关灭火工具),及时处置。

3. 包村领导、插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要确保通信24小时畅通,建立健全秸秆及垃圾禁烧工作网络,新区将工作目标、任务、职责落实到各村各部门,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广泛宣传、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4. 新区无人机巡查组负责对重点区域、主要河流进行巡查。无人机组巡查人员发现火点后,迅速向属地村通报,要求所在村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理,在20分钟内上报处理情况,并对各村火点、黑斑情况每日统计、通报。

5.督查组要对各村禁烧秸杆及垃圾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生焚烧秸杆及垃圾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