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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来源: 中共海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7-02-10 字体:[ ]

根据市综治委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民族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全市民族宗教社会管理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

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宗教场所建设工作纳入我局2017年工作要点,作为对乡镇、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综合考核的内容。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通过召开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会议、宗教场所负责人会议,定期交流工作情况。

三、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一方面以国务院和省《宗教事务条例》、国家民委、民政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政策法规为重点,分层次对民族宗教干部、少数民族群众以及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进行宣传。另一方面认真组织各类人员的学习教育活动。计划一季度举办一次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二季度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

2.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活动,结合民族团结进步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良好社会环境。

3.不断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分类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结合省“星级宗教场所评定”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其宗教活动的监管力度,着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道风建设、信仰建设、队伍建设和环境建设,增强宗教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从教务公开、活动有序、财务规范等方面入手,重点做好宗教场所财务公开、消防安全、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妥善处置矛盾纠纷等方面的工作。

4.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责任制,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杜绝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现象的发生。研究制定《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佛道教非法乱建庙宇等的治理。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