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契机,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凝聚推进法治海门建设的正能量,为“七五”普法的顺利开篇打下坚实基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全市宗教界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法润海门.让宪法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信仰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海门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我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实现“强富美高”新海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系列宣传活动自文件下发之日至12月30日结束。
四、宣传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努力使人们充分相信宪法、礼敬宪法、尊崇宪法,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文件,深入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大力宣传约束权力、保障权利是法治的要旨和精髓,努力让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成为全体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大力宣传宪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各项法治实践中。
五、主要活动安排
1.组织全体宗教干部分别到各场所结合各教教义教规开展“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宣讲活动。
2.邀请知名律师分别到海门镇天主堂、海门镇基督教堂举行一次法制讲座。
3.各宗教团体负责人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进行一次专题讲经说法活动。
4.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特色普法活动。
5.依托宗教场所法律服务站,开展法律援助、咨询、矛盾调处和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站常态服务机制。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把此次宣传活动,作为当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因地制宜,特色鲜明。要结合各宗教活动场所特点,组织好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努力拓宽法制宣传渠道,创新法制宣传方式,确保法制宣传效果。
3、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法润海门.让宪法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信仰”这一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充分利用讲经讲道、黑板报、法制宣传栏、标语横幅、手机短信、QQ、微信等载体发挥好舆论宣传的优势和作用,提高信教群众的参与度。
各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将系列宣传活动期间的工作开展情况(含图片、资料)于2016年1月4日前报宗教局办公室。联系人:杨晓健,传真:0513-81261643。
海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