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南通及海门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我市民族宗教界营造“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制定“安全生产月”(全国第14个、海门第22个)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我市民族宗教界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界人士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安全治理,进一步打牢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安全措施,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活动时间
2015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举行一次主题宣传活动。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橱窗、拉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二)开展一次隐患排查。以寺观教堂为重点进行隐患排查,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三)举办一次安全知识讲座。召开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和场所专职安全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邀请消防大队领导进行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四)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在6月16日至22日海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动员全市教职人员和相关人员参与咨询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安全教育活动。
(五)组织一次消防演练。组织3个宗教团体全体班子成员及25个场所的负责人及安全员进行灭火器及消火栓的使用、安全疏散、逃生技能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成立以朱洪局长为组长,陈如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民族宗教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检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组织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办法,提出改进措施,保证活动效果。同时要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认真开展自查,细致查找各个环节中的安全隐患,加大投入,落实措施,积极整改,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三)及时总结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场所要认真分析各项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不足,积极研究对策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和日常的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