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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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1、
人秘科。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有关民政业务的行政复议及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制订民政系统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新闻宣传期刊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督查督办和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办理、公文印刷、机关保密、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负责局直属单位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负责局机关老干部工作。
2、
财务审计科。负责编制全市民政事业经费预算,拟定民政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民政事业经费、局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工作;办理有关捐款收支业务;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民政系统的统计工作。
3、
优抚安置科。负责开展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的落实,完善优抚制度;负责审核上报革命伤残军人和国家机关行政编制工作人员的伤残等级评定调整;负责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军地柄两用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搞好服务管理。
4、
救灾救济科。贯彻执行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