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 海门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6-23 14:37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5年上半年,区民政局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聚焦民生福祉,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关注“一老一小”、“一困一残”,用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特色亮点工作

推进老中医院“芳华康养中心”改造。项目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已获批超长期国债资金1.2亿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1.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召开区银发经济发展大会。3月18日,区银发经济发展大会召开,来自上海、南京、苏州、浙江、山东、福建等地养老机构负责人、高校专家学者、银发经济相关行业企业家代表齐聚海门,共同探讨银发经济的未来发展方向,会上“芳华”养老品牌发布,银发经济发展战略合作项目、抗衰老功能性食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等12个银发经济优质项目签约;出台《海门区银发经济政策汇编》。围绕银发经济产业链招引集聚、养老事业提质扩容、消费场景培育应用、财税金融支持、专业人才培养激励、土地与用房保障等领域,逐步推进银发经济集群化、品牌化、品质化发展。2.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的若干措施》,完善了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标准,实施养老服务人才补助政策,有效提升了机构养老服务质效。3.分解落实年度养老服务领域民生实事项目。2025年养老服务民生实事项目涉及设置1个基层适老生活体验中心、改造提升6个社区助餐点、改造提升16个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目前基层适老体验中心已完成方案设计,正在与山东欣悦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洽谈合作事宜,预计7月开工。青藤花园、日新社区、海影社区、嘉陵江社区等4个助餐点已完成改造提升,大同社区助餐点6月改造完成,芳华颐养中心助餐点12月改造完成。16个示范性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改造提升已完成2家,其余在11月底前完成。4.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完善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居家上门服务制度,今年以来上门服务老年人32.7万人次。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对入库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每周4次常态化探访关爱服务机制。5.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南通市海门区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整治工作专班,根据区纪委安排,将“尊老金发放管理”作为养老资金“小切口”破题整治内容。加强养老机构监管,按照“一场所一体检一评估”的要求和“排查—交办—整改—验收—销号”的闭环机制,开展了多轮养老机构全覆盖安全检查。6.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委托海鸿集团联合南京铭正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养老机构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班,围绕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防范、服务质量管理、老年人能力评估等方面进行授课,提升机构负责人职业道德、护理技能和应急处置等能力。7.规范发放尊老金。今年以来发放尊老金1587.458万元,惠及老年人59161人。

(二)加强儿童关爱工作。1.保障困境儿童权益。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模式,将困境儿童排查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与残联、医保、司法等部门实现实时数据共享,将与残联数据比对掌握的新增残疾人情况与相关部门提供的婚育状况进行比对的结果以及医保部门反馈的医疗费用自费超过2万人员的信息及时反馈给各个区镇,通过村(居)儿童主任、社工、网格员等发挥铁脚板精神,逐一入户调查,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困境儿童“应保尽保”。截至目前,海门区困境儿童中有散居孤儿1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0人;重病、重残儿童466人;共计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经费719.0074万元。2.多源比对基础信息,摸排流动儿童情况。由区民政局牵头,联动公安、教育、卫健、医保等部门,建立流动儿童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机制,将跨县域居住满6个月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流动儿童纳入监测范围,通过每季度与公安办理暂住证信息、教育部门非户籍入学信息、医保信息以及残联新增残疾人信息等数据实时比对,动态掌握流动儿童的迁移情况,确保流动儿童的相关数据及时更新,不因流动而“流失”。截至目前,全区共摸排流动儿童22757人。3.开展困境未成人关爱保护活动。承办“苏童成长·謇爱童行”南通市困境未成人关爱保护活动,充分展现了政府统筹引领、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全面提高了困境儿童群体的社会关注度,有效推动了困境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的落地见效,为构建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三)持续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1.保障困难残疾人权益。认真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平稳有序做好两补政策衔接工作,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时准确发放到位。截至目前,共计发放生活补贴10536人,4430.2334万元;护理补贴11109人,904.501万元;一户多残生活补贴24人,7.9002万元。两项补贴合计发放5342.6346万元。2.精准开展补贴发放工作。每年制定方案组织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集中复核,连续四年利用海门区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提供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对全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家庭全覆盖进行经济状况核对,为残疾人的精准识别和认定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每月依托南通市海门区社保资金精准比对系统对两项补贴保障对象进行一次数据比对,实现了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加强了对基本信息的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

(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能力。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细化落实海门救助工作,今年以来,保障城乡低保4921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239.9万余元;保障特困人员825人,发放特困保障金551.9万余元;临时救助115多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5.9万余元。规范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制度,贯彻落实民政部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及时调整特困人员认定条件,适度拓展了“无劳动能力”的残疾种类和等级,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二级肢体残疾人和一级视力残疾人;完善“无生活来源”的认定条件,明确优待抚恤金不计入申请人收入;同时规定年满18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2.强化精准救助,提升兜底保障质量结合特殊困难群体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暂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群众,跟踪关注,及时帮扶。做好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工作,补充保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50元。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活动,出台《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落实和救助工作深入开展3.持续规范救助,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对已下放区镇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和救助金额3420元(含)以内的临时救助三项社会救助审批事项加强指导和监管,大力推行“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区、镇(街道)、村(居)主动发现救助三级管理网络,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对低保、低收入等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孤寡老人、儿童等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开展摸排核查、信息比对,主动帮助符合条件的家庭办理相应救助申请,变被动接受申请为主动伸出援手。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按照权责一致、便民利民、提高效能三大原则进一步梳理规范区、镇、村三级的救助审批职责,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

(五)提升社会治理创新能力。1.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质量。常态化开展社会组织管理,通过社会组织年检、换届、专项抽查,规范社会组织工作,对全区社会组织党建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完成了孵化园运营方招标,相关工作平稳过渡,共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培训3场;积极配合社救科开展慈善领域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完成了19家社会组织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正在进行跟踪整改。打击僵尸社会组织,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工作,对照异常名单,通过电话访问、现场查看、与业务主管部门沟等方式,全面厘清各“僵尸型”社会组织实际情况,与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督促僵尸社会组织进行整改;对未正常开展活动且有注销意愿的社会组织,督促其办理注销,上半年共有2家社会组织完成注销手续,3家社会组织正在办理注销手续;对确有继续存留必要的僵尸组织,与业务主管单位共同协商,通过改正、重整、合并等方式帮助激活社会组织,目前有1家社会组织正在整改激活。启动第八届公益创投,完成第八届公益创投项目发布、立项评审工作,共立项实施项目25个,其中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项目11个,通过区民政局、孵化园、社区社会组织签订三方协议,以资金托管的方式协助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参与项目,既保障了资金监管,也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下沉至社区,为居民提供更多贴近需求的服务;公益创投项目自发布以来已开展相关培训4场,完成活动现场督导20余次。2.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全力开展“乡村著名行动”,继续采集申报地名词条,做好及时更新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的地名信息工作,完成词条修改、审定,提高地名数据质量。积极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行动宣传工作,通过地名文化进校园、地名文化进社区等方式扩大地名文化的宣传效果。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认真执行《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上半年共申报道路命名7条,均已完成命名。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续做好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和评审工作,动员各区镇积极申报,5月30日组织相关部门和地名专家完成了评审工作,“运盐河”等共计10个地名纳入本级地名文化遗产。

(六)持续推进殡葬管理工作。1.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4月份,根据市清明祭扫专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制定《2025年南通市海门区清明祭扫工作方案》,成立清明祭扫工作专班,明确职责任务分工,确保清明祭扫期间平安、文明、有序。2.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选取悦来镇福山村骨灰堂改扩建项目,作为今年省民生实事工程,按照市公益性公墓“八有标准”建设要求,目前基本完成相关改扩建项目,保障群众“逝有所安”。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改扩建工作指导,加强与资规、建设等部门沟通联系,推进新建工程项目土地性质调整。3.加强公墓管理人员管理及时发放公墓管理人员补贴资金19余万元。落实惠民政策,第一季度发放惠民殡葬补贴290余万,惠及群众2000余人。组织乡镇对2021年以来领取惠民殡葬补贴人员名单进行比对,发现重复领取补贴29人,现完成追缴28人,1人因在国外目前仍在追缴中,追缴资金25200元。4.开展殡葬领域集中整治。根据上级关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要求,重点围绕殡仪馆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墓建设运营中违法违规行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等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遗体和骨灰处置不规范的问题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工作。截至目前,上报问题线索共计14个,完成整改13个,包场镇闸中村骨灰存放室因土地协调难影响改扩建的问题,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预计明年清明节前完成改扩建任务并投入使用。

(七)全面优化婚姻登记服务。1.完成婚姻登记日常工作。上半年,我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1738对,离婚登记584对,补领结婚证407对,补领离婚证53对,离婚登记申请866对,婚姻查询1400人次,跨区域办理233对,异地查档9份。2.持续提升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便利程度。自5月10日第二次修订《婚姻登记条例》施行、规定“全国通办”实施以来,共办理跨省通办婚姻登记73对。根据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婚姻登记异常数据清洗工作的通知》要求,清理结婚登记数据87277条、离婚登记数据64条、补发登记数据3条,删除重复数据13670条,做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准备工作。3.广泛宣传婚俗改革。利用“5.20”“5.21”特殊日子举办“为幸福护航”为主题的婚姻家庭辅导课,常态化开展集体颁证活动,于东洲公园开展政策宣传,强化新人对婚姻的正确认知和责任感,助力广大市民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教育观,深化文明家庭创建。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1.推进老中医院“芳华颐养社区”改建项目。总改造面积25000㎡,改造后将集护理院、内设医疗机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助餐、适老化体验中心、老年人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目前,项目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正在推进项目方案设计优化。年底前完成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助餐、适老化体验中心改建。2.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根据国家、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按照政府补贴30%、每户累计不超过15000元的优惠政策,年内完成1300户以上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3.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出台深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助点运营补贴和老年人就餐补助,促进老年助餐多元化发展。4.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尊老金发放管理,选取海门街道新远村开展排查整治,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入户抽查,主要检查尊老金有无及时、准确发放,有无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等,并根据检查情况举一反三,列出全面查纠计划。开展农村集中供养特困对象资金审计工作,重点审计供养资金是否专帐管理、是否存在挪用情况,物资采购程序是否规范,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是否到位等,进一步保障特困人员权益。

(二)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1.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探索构建包括特困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在内,分类分层、阶梯递进、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新格局。2.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城乡统筹、适度增长、衔接有序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体系。建立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供养标准调整机制,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制定,照料护理标准在统筹衔接现有基本照护保险和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基础上分类分档制定。3.完善主动发现机制。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强化多主体、多层面、多渠道的主动发现。特别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监测预警平台,主动发现困难群众。

(三)加强儿童关爱工作。1.进一步提升两补工作经办人员及基层儿童主任能力水平。利用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加强对镇、村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准确做好残疾人、困境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保障工作,并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高质量推进区、镇两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强化机构平台和纽带功能,承担多维度未成年人保护职能,开展困境儿童临时监护、走访摸排、监护评估等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现到年底前,各区镇均建成符合一定标准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力争让未成年人特别是困境儿童就近就便享受关爱服务。

(四)做好社会组织建设工作。1.大力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继续做好社会组织年检收尾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努力提升社会组织年检率。对未及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进行公告和发放整改通知书。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参与江苏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做好第八届公益创投项目监督和验收工作。2.全力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根据省厅安排,全力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工作,下半年将集中命名一批村级道路,便于寄递物流下乡、工业产品下乡等,促进地名利农惠农。3.做好地名标志设置与维护。下半年将对城区所有路牌进行摸排维护,留存相关图文信息,及时掌握底数,对缺损路牌进行补充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