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民政局政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综治办、司法局等部门精心指导下,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狠抓措施落实,为海门市奋力争当“南通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开路先锋”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领导责任
市民政局把做好法治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和制定相关的方案措施。传达会议精神。2月26日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后,市民政局召开全体人员大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市委书记陈勇的讲话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炜峰的政法工作报告。落实领导责任制。市民政局与市委、市政府签订《海门市201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领导责任书,并与下属单位和科室签订《2019年度民政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法治建设)领导责任书》,强化目标和责任管理,并成立了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科长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任组员的平安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法治建设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健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分级包片、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负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治观念
加强民政法制学习。建立规范的学法制度和培训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将依法行政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列入民政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系统民政干部进行《民法总则》、《保密法》、《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基本法规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考试,自学了《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等。11月组织工作人员观摩了海门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沈益兵职务犯罪一案。
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学习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利用每月的主题党日等活动,在民政系统内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政策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意识,不断增强民政干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
三、规范制度建设,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在行政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证后才能参与执法活动。目前,民政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5名,并实行动态管理。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公示的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实法律顾问制度。为解决法治人才不足这一制约全市民政法治工作的瓶颈问题,我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任了海门律师协会会长、江苏诚谨律师事务所主任尹秀刚专职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基层民主
(一)社会治理创新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
促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依法治理。一是聚焦基层政权。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联审中发现的6名受到刑事处罚的村委会成员及时启动合法程序,清理出村干部队伍。对村(居)委会候选人严格按照“三联”机制进行任职资格联审,始终确保基层良好的政治生态。二是深入推进“四社联动”机制。选树以原海南社区为代表的一批省级典型进行推广。在每个镇街道先行推广五个“四社联动”社区,持续探索城乡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实现城乡社区居民民主管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自我参与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稳步推进村民小组自治工作。形成了“一个核心、两种模式、三大平台、四种机制”的“1234”村民小组自治工作法,(一个核心是指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两种模式是指以村民(邻里)小组议事会和村民理事会为模式,三大平台是指协商平台、网络平台、网格平台,四种机制是指培育“微组织”,打造“微平台”,推行“微公益”,建构“微团队”)有效激活了村民小组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带动了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自觉性,发挥了村民小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谱写了村民小组自治海门新篇章。
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开展海门市首届社企发展合作研讨会。举办以“社企联合谋发展、同心共建筑和谐”为主题的海门市首届社企交流研讨会,40多家企业与社会组织参加活动。通过交流研讨,不仅增进了企业与社会组织间的互联互通,更增进了海门地区企业对公益理念及社会创新的理解,为企业参与公益和协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寻找了新途径。二是持续推进公益创投活动。对海门市第三届公益创投8个项目进行了评估结项。精心指导和有序推进第四届公益创投活动,将公益创投项目开展与社会发展重难点问题相结合,重点围绕社会服务、社区治理、精准扶贫、党建引领、社会工作创新、社区微公益等六大类项目展开。三是指导社会组织按期换届和组织开展年检工作。对26家社会组织进行换届指导,确保各社会组织顺利完成换届。有序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564家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参检率达95.24%。其中,年检合格的有527家,合格率为93.44%,在年检中对发现的问题与社会组织及时沟通,指导社会组织进行改正。
不断提升社会工作水平。一是努力壮大社工人才队伍。今年全市共450人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158人通过社工考试,每万人拥有持证社工10.02个,列南通第一。二是开展“追梦新征程,社工在行动”的社工主题活动。依托东风社区邻里节,在学雷锋日到来前开展社工志愿者服务活动,让向上向善的新时代雷锋精神传播更广,不断激发社会工作者的爱心与热情,同时也向社会展示了社会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二)基本民生保障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
深入推进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治理工作任务,围绕专项治理重点内容,迅速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漏保”问题、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低保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序时进度,及时进行整改。利用省级核对平台对低保对象进行集中比对,完成了反馈信息进行核实工作,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了清退。
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临时救助工作。逐步提高临时救助委托区镇审批权限,在委托区镇临时救助的审批标准提高到低保标准2倍的基础上,今年将审批权限进一步提高至3000元;进一步简化临时救助审批程序,建立区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开展“先行救助”,对急难型困难对象,直接救助,简化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等程序,对低保、特困、低收入、因病支出型等对象,不再重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同时按照急难型和支出型对象进行分类,按照困难程度分档设定救助标准,对突发事件导致人员死亡、低保家庭子女入学等具体情形,明确最低救助限额。
完善制度保障体系。落实《海门市社会救助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精神,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在精准扶贫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对未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纳入救助范围。
(三)社会事务各项工作健康运行
殡葬改革全面深化。自年初以来全力推进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各项工作。通过精心部署、广泛宣传、调查摸底、确定重点、分步实施,整个殡葬领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拆除未出售或已售未安葬骨灰盒的超标墓、豪华墓共计796个;整治其他超标墓、豪华墓共计3370个;搬迁拆除破旧骨灰存放室40幢;整体迁移老坟地105处(已全部完成土地复垦);整改老坟地50处;整治平迁散坟2045个。殡管所陆续更换了2批殡葬运尸车,并对专职驾驶员进行了教育培训,同时公安部门配合对非法运尸车辆进行了查处;两个殡仪馆内的殡葬用品进行了重新公开招标,统一了定价,利润率控制在100%以内,比以往最多下降了200%多。
加大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修订完善《海门市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更新了联席会议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完善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整体关爱服务体系;落实了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护主体责任;各区镇、村都能熟练使用部、省儿童福利和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平台,数据更新及时。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寻亲工作。多方协同推进街面救助,建立健全街面救助机制,会同公安、城管联合制定了《关于协同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城管的协同,使救助管理工作更好的顺利开展,大力提升救助管理工作的服务质量。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信息优势,实现甄别信息快速传播、精准推送、全域覆盖。完善档案管理,建立每人的健康档案。
收养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水平提升。开展收养子女家庭评估工作,完善了收养能力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工作完全按照《2018年省收养能力评估指标体系》执行。目前已经完成评估68户。1949年以来的全市婚姻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已全部完成。建立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档案,并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这项工作正在开展,至目前为止无案例。与公安、法院、房产交易、卫健委(妇幼保健所)等部门已经实现婚姻登记基础数据共享。截至目前,婚姻登记10698对,其中结婚6669对,离婚1712对。
(四)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
建立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将居家养老服务与托底保障、精准扶贫政策对接,倡导邻里相助、结对帮扶、居家养老流动服务队等形式,按照一帮一、一帮多、多帮一等服务方式,将全市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五保”老人,低收入、低保家庭中的空巢失能老人,7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点优抚对象,80岁以上生活困难的重度失能老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提供助餐、家政等服务,解决贫困高龄失能老人的生活困难。
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委托申丞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中心,对全市集中供养五保对象进行了能力评估,评估内容涉及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等方面,并对每个评估对象出具了评估报告。
五、存在问题和原因
今年以来,民政系统法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同志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缺泛足够的认识,行政执法的主动性有待提高,行政执法力量与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明年工作方向和具体措施
明年,民政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执法、司法力度,高质量完成各项民政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编制民政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等。
(二)继续创新社会管理
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一是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二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三是加强社工人才培养。
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协调平台和落实平台建设。二是按照简政便民的要求,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三是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培训力度。
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着力优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一是推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二是继续深化殡葬改革。三是提升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
(三)强化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全市民政系统机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深化党的理论学习,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继续加强民政法制学习,建立规范的学法制度和培训制度。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每一名民政工作者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部署,贯彻到民政事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