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民政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与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民政工作重点领域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政府信息。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计388条,其中信息公开年报1条,工作动态144条,通知公告47条,政策文件10条,财政资金信息1条,年度规划计划信息14条,公共服务信息8条,对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等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水平。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无其他需按规定公开或回复的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程序。全年所公开内容不存在安全、泄密事故和严重表述错误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配强工作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与栏目更新,确保信息质量,保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
采取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方式,一方面通过公众反馈、媒体监督等社会监督手段,收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通过定期开展网站栏目自查,核实信息准确性及功能实用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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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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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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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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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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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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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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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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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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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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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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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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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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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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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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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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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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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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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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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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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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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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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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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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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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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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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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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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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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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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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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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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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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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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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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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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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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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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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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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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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不断完善和持续加强中取得了一些新突破、新进展,但总体来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本单位信息公开不够全面,许多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梳理和充实;二是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发布、公开和解读被动滞后,在提高认识和落实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的专业化、水平不高,对工作的把握能力不强,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对各科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督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