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局在海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全市民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强化组织,明确分工。我局成立了以局长肖卫东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办公室牵头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科室提供信息,由局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统一发布,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完善制度,保障有力。我局先后出台了《政务公开公示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并以科室为单位,分解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
三、及时维护,内容全面。一是指南目录设置全面。我局认真参照市政府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民政工作信息进行清理,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了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尤其重视“主动公开”中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许可”等项目的编辑、整理,以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内容发布及时准确。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红军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门户网站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海门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台和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在“中国海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部门动态信息133多条,部门信息公开79条,老年保健82条,部门文件100多条,阶段性计划12条。
四、加强考核,提高水平。我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违法腐败现象。2010年,我局未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