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5332/2025-00019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门区民政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4-01-26 | 发布日期: | 2024-01-2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海门区民政局保障政府网站内容的工作制度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政办发〔2010〕87号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民政局办公室负责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主要是部门信息公开)的总体规划,按《海门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方案》要求定期更新信息。如部门动态、本单位各类文件等,负责做好信息收集、整理、报审、网上发布、信件的及时回复以及信息员队伍建设、考核奖惩等工作。
二、信息报送范围
1.本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单位加快发展的工作措施、作法与经验;
3.本单位在民生保障和社会救助上取得的重大成就;
4.涉及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5.获得的各种荣誉(被广泛报道的);
6.上级领导视察本单位时的情况、言论;
7.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结果等;
8.上级要求报送的其它信息。
三、信息报送要求
(一)队伍建设。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负责本单位网站建设和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工作,指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更新等工作,并配合政府网站做好有关栏目建设工作。
(二)时间要求。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送,会议情况、新闻类信息于次日报送,文件、报告类信息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其他信息最迟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
(三)内容要求。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符合实际,文字表述要准确、严谨、恰当。
(四)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的规定,严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网,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网上发布的信息真实、完整、合法,如有违反,依法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信息报送方法
在报送信息时,根据政府门户网站的要求报送。
五、信息员考核奖惩
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的报送列入局办公室考核奖惩的范围。
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