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5332/2024-00211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区民政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7-18 发布日期: 2024-07-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加强全区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夏季高温汛期常态巡访和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全区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夏季高温汛期常态巡访和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门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7-29 10:5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目前我区正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和台风多发期,大风大雨等极端天气增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复杂严峻。根据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局领导要求,现就加强全区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夏季高温汛期常态巡访和临时救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常态巡访机制

(一)夏季高温汛期对于城区低保对象中的重点人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要依托区镇(街道)、村(居)的关爱结对服务机制,明确巡访责任人,通过电话巡访、视频巡访、入户巡访等形式落实巡访关爱工作,针对有特殊情况或困难的对象要加密巡访频次。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开展服务的过程中发现存在风险的对象应及时向村(居)或区镇(街道)报告。

(二)巡访时重点了解特殊困难群体是否存在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困难,是否纳入相应救助保障范围,相关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等;了解特殊困难群体家庭住房是否安全,用电、用气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了解与特殊困难群体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是否履行赡(扶、抚)养义务,是否通过不同方式经常性探视;了解特殊困难群体邻里关系是否和谐,家庭是否发生重大变故等;了解特殊困难群体是否有生活照料、心理疏导、康复护理、精神慰藉、适老化改造、家庭照护床位和家庭病床等方面服务需求等;了解特殊困难群体身心健康情况和人身权益保护情况。

(三)在巡访过程中,对于特殊困难对象家中没有防暑降温设备和物资且无力购买的,可通过慈善帮扶、结对关爱等方式帮助添置。可充分发挥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衔接机制作用,协调、调动、汇聚公益慈善资源,通过为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困难群众发放水电费补贴的方式,保障困难群众安心使用空调等降温电器度夏。

二、落实临时救助措施

(一)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体,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提供生活用品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

(二)夏季高温汛期要简化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积极推行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申请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救助时效。

(三)对于夏季高温汛期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临时救助水平,解决急难个案。

(四)全面建立完善特殊困难群体紧急联系人制度。明确其赡(扶、抚)养义务人或监护人为第一联系人,镇、村两级帮扶责任人作为紧急联系人。巡访关爱服务人员在巡访过程中发现紧急问题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帮助联系其家庭成员,情况紧急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先组织采取干预、庇护、送医等救助措施,事后将处置情况记录归档。

(五)通过宣传媒体和各区镇(街道)微信公众号公布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方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三、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区镇(街道)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尊重意愿、主动服务,坚持统筹兼顾、政策衔接,以想方设法解决问题、竭尽全力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切实维护特殊困难群体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压实责任,确保巡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各区镇(街道)要结合全区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将12345工单、救助热线、信访反映的涉及困难群体的问题诉求进行细致分析,及时核实情况,精准高效处置。

(三)各区镇(街道)要加大汛期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缓解夏季高温等灾害性天气导致的临时生活困难。

(四)积极动员社会慈善力量参与救助,引导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面向困难群众开展心理疏导、健康关爱、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等工作,凝聚各方共同兜牢社会底线的合力。

7月18日起,区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夏季高温汛期巡访和临时救助工作进行督查。


                                             南通区海门区民政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