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5332/2012-00081 | 分类: | 8 | ||
发布机构: | 中国海门 | 文号: | 海民发〔2012〕48号 | ||
成文日期: | 2012-05-04 | 发布日期: | 2012-05-04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调整乡镇(园区)民政协理员工资发放和保险缴纳渠道的通知 |
关于调整乡镇(园区)民政协理员工资发放和保险缴纳渠道的通知
去年下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在各乡镇(园区)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市组建了基层民政协理员队伍,已于今年1月份上岗履职,强化了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近期,我们发现部分乡镇(园区)民政协理员的保险因客观原因无法交纳,为此,我局经与市人社局和财政局会商,决定自今年7月份起,民政协理员的工资和保险统一由市人社局下属的“海门市华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统一发放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