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4年省以上农业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南通市海门区2022—2024年省级生态保护与利用等6个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海农发〔2024〕134号)和《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管理办法》(海农发〔2024〕140号)的相关要求,2025年7月31日,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所实施的2022—2024年省以上农业项目——“四甲镇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提升项目”进行了验收。目前,该项目已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公示期2025年9月12日至9月18日。公示结束后,拟补助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300万元。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或乡村产业发展科反映,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13-68539079、68063805。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