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海门羚杰牧业有限公司三和分公司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区级首次全面检查的公示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9-05 17:0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标准》,2024年9月5日,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检查组按照预定的检查方案,对南通海门羚杰牧业有限公司三和分公司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检查。涉及检查项目共160项,其中重点项目34项、一般项目126项。现场检查发现重点项目不符合项0项、一般项目不符合项10项。根据《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标准》规定(一般项目不符合项≦15项,符合规范要求),南通海门羚杰牧业有限公司三和分公司符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求,通过区级首次全面检查。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5日至9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反映,同时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不受理其他方式反映和匿名意见。联系电话:0513—69819822。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