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和五个迈上新台阶为指引,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海洋与渔业强市为目标,认真履行海洋管理和渔业行政职能,不断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现代高效渔业,注重水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和品牌战略,完善海洋预警预报,加快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渔业安全监管,提升海域与渔业执法水平,推进海洋与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确保渔业增收,渔民增收,渔区社会和谐稳定,为基本实现渔业现代化,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作出新的贡献。
一、海洋管理
1.完善海域管理机制,服务沿海开发。完善海域使用动态监管系统,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与执法管理协作,定期相互交流与沟通,海域使用管理、海域动态监管、海洋环境保护与海洋执法部门实现信息共用、资源共享,更好地为区域建设用海等重大项目服务。
2.逐步推进县级海域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为了更好地服务海域监管,提升县级管理能力水平,配合国家海洋局和省海洋与渔业局开展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按照《海门市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调整方案要求,逐步落实,圆满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3.加强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根据实际任务要求,每2月一次对我市的重点用海项目进行跟踪监视监测,重点项目包括燕达重工(海门)有限公司专用码头、江苏海润达港口投资公司专用码头、通光输送海底光电缆专用码头工程和国家级海洋公园监管平台,数据及时上报省数据库。同时,积极与海监开展联合巡查。
4.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对重点用海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跟踪监管,为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积累基础资料。同时监督用海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实施生态修复项目,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切实减轻海洋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5.开展海洋经济统计。认真开展海洋经济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合理评估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配合省局开展用海企业海洋经济直报试点,江苏海门金黄海旅游景点开发有限公司被列为第一批试点企业,每月向省局直接报送海洋经济数据。
二、渔业生产
2016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9.72万亩,完成水产品总产量6.7万吨;实现渔业经济总产值37.5亿元;全市高效设施渔业新增1000亩;试验推广适新品种1-2种;培育南通市级示范性家庭渔场1-2个。
1.发展特色高效设施渔业。通过有机整合,引导扶持,重点发展南美白对虾、河蟹、鳜鱼、青虾、小龙虾等名特优水产品种,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改造,扩大底层微孔增氧养殖面积,新发展高效渔业2500亩,高效设施渔业1000亩。
2.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一是推广南美白对虾与河蟹、青虾、虱目鱼、罗氏沼虾等多模式混养;二是重点巩固和提高临江新区稻田生态种养示范区,开展稻田养龙虾、稻田养河蟹试验,探索“一水双用、一田双收”稳粮增收新模式,辐射和带动周边稻田水产生态养殖,提高经济效益。三是加快推广微生物制剂在水产养殖生产中的应用技术,减少病害发生,提高养殖产量和品质。
3.抓好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江苏省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专项规划(2015—2020)》年度实施计划,加快推进池塘标准化建设步伐,重点对连片规模在100亩以上的老旧池塘实施标准化改造,达到“池埂整齐、深度适宜、灌排配套、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环境美化”的标准,通过改造显著提高池塘的综合生产能力,建成标准化、设施化、信息化、生态化的规模养殖典型,2016年全市改建标准化鱼池880亩以上。
4.强化渔业种质资源发展。围绕优势主导品种和本地特色品种,加大品种培育、扩繁和推广力度,初步建成与我市现代渔业发展相适应的水产苗种繁育体系。一是抓好种质资源保护、特色品种培育,提升水产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二是加强国营海门市水产养殖场、南通恒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和政策扶持,提高苗种繁育能力,促进现代水产种业发展。
5. 做好渔业技术服务。一是做好水产养殖鱼、虾、蟹类的病害防治指导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指导养殖户科学用药,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渔药。二是进行养殖技术培训工作。举办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班、技术讲座,大力普及渔业科技知识,推广渔业先进实用技术,使广大养殖户真正学以致用。三是抓好典型示范。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高效渔业规模化的典型。
6.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扎实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报,加强病防体系建设,做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水生动物疫情。
7.培育新型渔业经营主体。按照示范家庭渔场认定标准,大力推进家庭渔场发展,培育示范家庭渔场。整合各种资源,支持渔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经济组织有效对接,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渔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培育渔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
三、海监渔政
1.坚持海监巡查制度。对我市管辖海域的所有用海项目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建立健全用海项目信息资料,杜绝监管死角。加强对建设用海有监督检查。以“海盾”行动为抓手,重点加强对区域建设用海、围填海项目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用海行为。开展生态海洋执法。以“碧海”行动为抓手,重点加强对入海排污口和蛎蚜山特别保护区监管。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认真做好海监日常执法检查与案件的查处。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贯彻落实海监“立案报备”、“办案时限”、“案件复核”等三项制度。
2.继续做好渔船更新改造的服务。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淘汰渔船拆解规范,积极做好标准化渔船的项目申报准备。对新建完工渔船,及时与上级审批部门沟通,及时办理各类证书证件,做好验收配合工作,确保下水渔船及时投产和享受国家及地方财政的惠渔补贴。
3.继续开展日常渔政巡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以查处非法捕鱼行为为主的巡查,保持对非法捕鱼行为查处的高压态势。
4.进一步加强渔船进出港签证的管理。确保渔船签证内容与实际出海相一致。继续做好渔船拆解和新建渔船检验工作。确保拆解渔船的真实性和新建渔船的质量。做好渔船年度检验工作,确保渔船处于适航状态。
四、海环站建设
围绕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七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资质)目标,根据省局海洋环境监测总体工作要求,完成海洋环境监测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海洋环境监测业务技能培训,通过人员上岗资质考核,提升监测能力水平,推进海洋环境监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
1.推进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在省海环中心对我市海洋环境监测实验室功能分区与布局进行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确定建设图纸设计单位,邀请相关专家现场勘察实验室建设场地,请专家对实验室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呈报省局审查并由省局出具批复意见。根据专家论证方案和省局批复意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和程序,履行各项招投标程序,推进实验室建设。计划于7月底完成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和仪器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并试运行。
2.加强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参加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实验室质量负责人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3期各类业务知识培训,逐步熟悉和掌握海洋环境监测的基本技能。添置必备的仪器设备,起草实验室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文件,提升监测业务能力,为实验室资质认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开展实验室计量资质认证工作。实验室实行设施建设、技能培训,试运行、计量资质认证齐头并进的工作机制。按照国家海洋局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条件、《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国认实〔2015〕50号)附件9即将于
五、安全监管
1.继续做好水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抓住水产品出塘时间,重点对全市无公害基地投入品开展违禁药物、苗种许可、塘口记录等执法检查。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实施办法》的宣传,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市群众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强化与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建立水产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部门联合执法效率。不断完善巡查监管体系。坚持在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通过非工作时段巡查和重点检查,规范经营主体行为,取缔无照经营,确保监督管理不留死角,行政执法不留空白。
2.做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通过人工增殖放流,将繁殖、养殖捕捞的天然苗种,投放到渔业资源出现衰退的天然水浴中,使其自然种群得以恢复,对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增加渔农民收入,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3.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制度。对有关安全生产通知、恶劣天气预报、台风警报等明传电报及时传真到各乡街,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全面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应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险情和事故报告制度。进一步组织开展渔业系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中的非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