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能源站主要职责
来源: 中国海门 发布时间:2015-07-24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宣传贯彻国家农村能源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和实施农村可再生能源、生态环境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生物质能、生活污水(畜禽粪便)净化沼气池、太阳能利用等农村可再生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开发与利用技术的科研及试点示范;指导和组织农村可再生能源生态环境保护产品的推广和设备技术标准执行及质量监督;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与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管理,抓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