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门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风险点
及对应工作举措
来源: 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8-25 10:39 累计次数: 字体:[ ]

全省购机补贴按照“品目管理、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乡镇受理、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涉及购机主体,经销企业、县区办理人员,各环节环环相扣,主要风险点如下:

1.购机主体:作为农机购置补贴的受益者,必须对自己购机行为的真实性负责,所购农机装备要应用于农业生产。

风险点:非真实意愿购机,参与虚假购机,套取财政补贴。

2.经销企业:作为补贴农机的供应者,应对所销售的农机装备的质量等把关,在农机户购买机具时,应主动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正确引导购机者购买适用农机具。风险点:销售质量不合格或与补贴目录不对应的农机装备,配合不法农机生产企业,套取财政补贴。

3.区镇办理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应公平尽责地对待每个申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户,现场按规定要求核验机具,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风险点:审核把关不严,无理由拒绝购机户合理办补,现场核验走过场,未按规定公示,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存在“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情况。

4.区级办理人员:对区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要求退回修改后再上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做好群众来访举报等受理与回复工作。风险点:形式审核和现场抽验走过场,未按规定公示,对举报投诉和核验发现问题,不及时和不按规定处置,存在“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情况。

对应工作举措

1.加强购置补贴政策廉政警示教育。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多渠道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扩大知晓率。开展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警示教育培训,将涉及参与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的管理者、经销者、使用者全部纳入警示教育范围,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警示购机补贴参与者从思想深处筑牢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守好廉洁底线,压实各方责任。

2.强化补贴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区级农机部门对已享受补贴的机具按比例进行抽查,重点对当年度一人多台套机具、短期内大批量购买机具、在正常使用周期内每年重复购买同类机具等行为进行核查。联合财政部门,对购机户的资金到账情况,购买机具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通过调查问卷形式,掌握购机户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是否存在被“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情况。介于机具的流动性特点必要时采取“视频”远程核验,对长期在外作业的农机具采取“视频”核验,确保机具核验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当年度本地区新进品牌的机具,加强后续的评价回访,如机具的整体性能、机具的使用情况,通过购机户真实地使用情况反映补贴机具的实用性,及时将新进品牌机具的使用实效性和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保障补贴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

3.加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和补贴对象公开制度,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申请人员的购买机型、补贴额度等信息在网上进行公示,使全社会广泛知晓,同时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农户反应的相关事项,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维护补贴政策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