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001/2024-00585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海农发〔2024〕155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0-12 | 发布日期: | 2024-10-1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下拨2024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 |
关于下拨2024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拨2024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
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
临江镇农村工作办公室、财政局: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2024年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的通知》(通财农指〔2024〕21号)精神,现将2024年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省级资金90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
指标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支出列“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按照80万元/村(中央资金30万元,省级资金5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中央资金已提前下达,此次下达省级资金90万元,明年视绩效评价情况下达剩余补助资金。
二、中央资金30万元/村,项目开工后即可拨付至各村;本次拨付省级资金30万元/村,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拨付;剩余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后再下达拨付。
本次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要加强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4年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2、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的通知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组织部 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2日
关于下拨2024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