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001/2025-00168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海农发〔2025〕11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3-05 | 发布日期: | 2025-03-0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制度》的通知 |
关于印发《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经研究决定,对现有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后的《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请各相关单位及科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5日
关于印发《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制度》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