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001/2024-00257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海农发〔2024〕77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5-07 | 发布日期: | 2024-05-0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预拨 2024 年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 |
关于预拨2024年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项目资金的通知
临江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通知》(通农发〔2023〕113号)精神,在我区申报项目的基础上经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南通市财政局三个单位联合评审,同意将临江镇元菊、鹤丰、为民3个村列为2024年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村。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通财农指〔2023〕76号)精神,现预拨2024年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本次拨付的为中央补助资金30万元/村,合计90万,请临江镇财政局在3个村提交项目立项单后将资金拨付至村。该项指标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本次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上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得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4年省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评审结果
2、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组织部 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7日
附件1、2024年省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评审结果.pdf
关于预拨 2024 年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