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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区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1)
关于印发2025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2)
关于公布2025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3)
关于印发2025年度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4)
关于印发《南通市海门区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7)
人事任免
大事记
文件选登
以正式发文为准
关于明确区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海政发〔2025〕4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就区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多杰东智(挂职):协助负责教育、体育、民政等工作。
协助分管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督导室)、民政局。协助联系四甲镇。
其他分工不变。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5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5〕3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2025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责任单位要围绕中心工作,在合理规划、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强学习研究和协调论证,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要求,切实提高文件起草质量,确保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顺利实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
2025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
文件名称 |
起草部门 |
拟制发时间 |
备注 |
1 |
南通市海门区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管理办法 |
农业农村局 |
2025.06 |
|
2 |
南通市海门区被征地农民资格认定和安置人员产生办法 |
农业农村局 |
2025.06 |
|
3 |
南通市海门区公路规划及其红线控制标准 |
交通运输局 |
2025.06 |
|
4 |
南通市海门区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 |
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
2025.03 |
上年结转 |
5 |
南通市海门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
农业农村局 |
2025.03 |
上年结转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5〕4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等程序,并报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程序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目录事项的起草、决策、实施等各项工作。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
2025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项目 |
申报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决策程序 |
1 |
南通市海门区“十五五”规划《纲要》 |
发改委 |
2025.12—2026.01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5〕5号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委、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各垂直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执法监督效能提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南通市海门区2025年“万事好通·马上办”营商环境提优举措》《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特制定2025年度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一、监督重点和计划安排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优方面
1.对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各行政执法主体落实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情况,重点监督制定、优化和实施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以及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等情况。(季度监测)
2.对综合集成监管暨“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各行政执法主体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跨业务监管事项整合实施情况,重点监督“执法有度·企码无忧”行政执法监督码日常使用,以及涉企行政检查(联合检查)计划制定及备案、入企检查码上预告、扫码入企、压减检查频次等情况。(月度监测,常态化收集典型案例和成效)
3.对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各行政执法主体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检查等涉企行政检查突出问题整改情况,重点监督分级分类检查、联合检查、非现场执法、涉企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邀约式”法治体检等新型执法机制推进实施情况。(月度监测,常态化收集典型案例和成效)
(二)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方面
4.对行政执法常态化培训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各镇(区、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执行《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培训工作规范》(DB32/T4568-2024)情况,重点监督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以及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制定实施等情况。(半年度监测)
5.对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进行监督。监督各行政执法主体执行《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规范》(DB32/T4181-2021)情况,重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管理、内部常态化评查以及问题整改等情况。各镇(区、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2次全类别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查情况及时抄送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对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三季度前完成)
6.对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有关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套任务落实情况,重点监督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运行以及区收回镇(街道)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清单制定、交接、实施等情况。(季度监测)
7.对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评估。评估各镇(区、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省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重点评估推进力度、完成进度和工作质效。(10月底前完成)
(三)行政执法监督提效方面
8.对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各镇(区、街道)、有关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按要求明确执法监督机构、配备人员、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等情况。(常态化监测)
9.对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各镇(区、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落实重大执法决定网上备案、执法统计年报制度,以及行政执法数据推送或录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执法有度·企码无忧”行政执法监督码等情况。(常态化监测)
10.对执法监督结果运用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督各镇(区、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民生领域热点执法事件、有重大影响的执法事件、重复发生的类型化执法事件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执法事件监督处理情况。(常态化监测)
二、监督方式
行政执法监督采取听取情况报告、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问卷调查、案卷评查、执法评议等方式进行。
三、其他要求
1.各镇(区、街道)、有关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制定本地区、本领域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并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
2.区司法局对行政执法监督发现的问题,应当制发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意见书或决定书等监督文书。相关单位应当在收到监督文书之日起60日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区司法局要及时汇总各镇(区、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关于印发《南通市海门区交通物流降本提质
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5〕6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南通市海门区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
(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江苏省关于降低物流成本系列政策,充分发挥交通物流先导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推动全社会物流成本有效降低,到2027年实现水路货物周转量较2024年提升15%,铁路货运量增长30%,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降至11.6%左右,助力海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提升与产业发展适配性,推进结构性降本提质增效
(一)加快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
增强港口服务能级。充分发挥江海岸线、港口优势,全面增强港口物流服务功能,重点发展港口物流和港航服务等涉海服务业;积极策应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快整合港口资源,积极拓展通海港区的江海联运业务;以海门开发区、通海港区为重要承载地,积极申报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长三角北翼江海组合强港。到2027年,沿海新增二港池5万吨级泊位2个,三港池2万吨级重件泊位1个,开展中天5万吨级码头减载靠泊7万吨散货船方案研究,沿海岸线可利用泊位17个;沿江新增2万吨级以上泊位6个(其中10万吨级1个,7万吨级2个,2万吨级3个),沿江岸线可利用泊位达22个。(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开发区、海门港新区;参加单位:区发改委、区水利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门生态环境局、南通海事局海门海事处、海奕集团、南通通海港口有限公司)
推进航道网络建设。按照“畅干线、连断点、成网络、通长江、达海港”总体要求,积极推进沿江沿海港口进港航道建设,继续加强内河航道网建设,持续完善以长江干线为核心、三级航道为骨架、支线航道为补充的航道网络,完成新江海河、通吕运河、东灶新河航道整治工程,通过水路运输网络以及三级干线航道的完善和构建,实现对货运交通运输的有效分流,助推货运结构转型。到2027年,三级以上航道里程达42.64公里,建成新江海河船闸枢纽一座。(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区发改委、区水利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门生态环境局、南通海事局海门海事处、相关区镇)
提升铁路通道能力。推进疏港铁路开通运营,形成疏港—宁启—洋吕铁路串联、沿江通海港区—沿海通州湾港区循环的铁路货运格局;推进洋吕铁路东灶港站大宗商贸物流基地和疏港铁路通海港站提质改造,提高仓储力,同时推进铁路货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到2027年,铁路货运营业里程达36.97公里,年运力达1330万吨(含中天钢铁煤、焦炭600万吨/年)。(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海门港新区、南通洋吕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南通港集团通海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优化公路集散网络。加快建设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通常高速通州至海门段、海门北站综合交通枢纽等项目,积极推动中部快速路、星湖大道东延等同城化走廊规划建设。(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参加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拓展低空经济版图。结合低空应用场景实际需求及空域分类划设的发展基础,分级分类规划全区低空起降设施布局,按照“应用主导、先行先试、按需推广”的发展思路,逐步开展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各区镇、海晟集团)
完善货运枢纽体系。抢抓上海、苏州—无锡—南通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建设机遇,完善以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为骨干、通用集散型货运枢纽为支撑的货运枢纽场站体系。加快通海港区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建设,推动东灶港站大宗商贸物流基地提质改造。同时,依托南通新机场规划建设,协同规划空港物流功能区,加快完善机场周边集疏运体系,拓展空运全链路服务,打造华东空运新枢纽。到2027年,建成2个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优化叠石桥物流园与深国际物流园2个通用集散型枢纽,启动东灶港数字化多式联运中心建设。服务海门现代产业集群,提供专业化物流服务,助力物流产业集聚。(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委;参加单位:开发区、海门港新区、三星镇、南通洋吕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南通港集团通海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海晟集团、海奕集团)
(二)深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入港口堆场、物流园区、工矿企业。推动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充分利用已有支线航道、铁路专用线能力,逐步将大宗货物运输转向水路或铁路运输。加强港口资源整合,进一步加强煤炭、矿石、焦炭、粮食等大宗货物集疏港运输管理,沿海港口的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原则上以铁路或水路为主,短距离运输时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推进通海三期港口岸线报批及外海港池码头建设,同步抓好水运、铁路、公路配套工程实施。至2027年,沿江港口转型和沿海港口开发取得突破性进展,港口设施供给结构明显改善,综合集疏运体系更加顺畅,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对外开放等综合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港口综合通过能力达到5000万吨。(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开发区、南通通海港口有限公司;参加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三)推进交通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优化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支持交通物流与船舶海工、新能源、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以及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高效衔接、深度融合,促进物流供应链一体化融合创新。制定完善海上风电设备、储能电池、大容量光伏电池等新能源产业运输服务保障措施,完善家纺、农产品等特色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完善能源、矿石、建材、粮食等大宗物资运输服务保障体系,依托港口、铁路、物流园区等交通枢纽建设一批大宗散货混配和接卸中转基地。(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委;参加单位:各区镇、相关职能部门)
二、促进各环节高效衔接,推进系统性降本提质增效
(四)推动多式联运创新发展。依托丰富的交通资源和产业基础,以江海河、公铁水等多式联运精品线路为抓手,探索推动“一单制”“一箱制”创新发展。通过完善多式联运枢纽体系,推进疏港铁路一期与宁启铁路、洋吕铁路的串联,形成江海铁路联运体系。到2027年,逐步实现货物运输的“一次委托”“一单到底”“一次结算”,提升物流效率,降低企业成本。(牵头单位:南通洋吕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南通港集团通海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参加单位:区交通运输局、海门邮政管理局、南通海关驻海门办事处)
(五)建立健全内贸集装箱多式联运体系。鼓励建设内贸集装箱提还箱点,支持沿江沿海港口积极与中西部地区合作建设“无水港”,推进内贸集装箱循环共用。加快推进铁水联运货物分类、装载和安全检查行业标准衔接互认,推动多式联运“一箱制”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推行集装箱外贸内支线进出口双向运作模式。加快标准托盘、周转箱(筐)等单元化物流载具推广应用和循环共用。(牵头单位:南通洋吕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南通港集团通海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参加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海门邮政管理局)
(六)打造叠石桥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深化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与叠石桥家纺产业集团合作,依托江苏叠石桥现代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打造集检验检测认证、海关监管、智慧化集拼储运中心运营和一站式跨境商务综合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外贸服务平台。助力叠石桥市场加速国际化,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实现互利共赢。(牵头单位:叠石桥家纺产业集团;参加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南通海关驻海门办事处)
(七)畅通城乡物流末端循环网络。提升城乡物流服务品牌效应,优化城乡物流服务网络,深入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加大新能源物流车的应用推广,鼓励使用适合货运配送的新能源车辆、新能源无人配送车。提高服务质量,适应消费升级趋势,落实扩大内需战略,鼓励物流企业在统筹当地商贸、农资、电商等货源的基础上,为农村地区电子商务、农资销售、连锁商超等企业提供共同配送服务,加强末端共同配送发展,让农村寄递物流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城市居民生活需要。(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海门邮政管理局;参加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海门供销集团总公司、各区镇)
三、深度开放市场环境,推进制度性降本提质增效
(八)提升市场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基于信用评价的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模式。完善货车改装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货车一致性监督检查力度,压实车辆检测、检验等环节责任,严厉打击套牌挂车。稳步开展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强化联合监管。(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规范重点领域和环节收费。鼓励铁路运输企业与大型企业、港口、航运、班列、货运代理企业等签订“量价互保”协议,提高多式联运成本竞争优势。严格执行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装卸、堆场收费规则,明确线路使用、管理维护、运输服务等收费规则,严格落实铁路专用线领域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进一步降低使用成本。(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培育新动能,推进技术性降本提质增效
(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本地铁路、港口经营企业依托资本、设施优势,拓展跨运输方式组货能力,升级转型为多式联运经营人。鼓励江苏海晟控股集团、江苏海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长江口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海门大型国企,以申报创建部、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为纽带,通过投资入股等方式,联合运输市场主体,整合多式联运市场资源。选择性引进外地优良企业,吸引国内外优质多式联运企业、知名航运企业、货代企业在海门设立区域运营中心或分支机构。(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各区镇、各区属国企)
(十一)大力提升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积极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应用,鼓励运输船舶更新为LNG动力示范船,推动在交通场站建设充换电等配套设施。在港区、厂区短途运输和固定线路运输等场景示范应用新能源重型卡车。加快推进交通枢纽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推动场站、码头前沿装卸设备、水平运输车辆、堆场装卸机械等关键设备采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和数转智改,协同推进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到2027年,港口生产新能源、清洁能源消费占比75%以上。(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委;参加单位:海门生态环境局、南通海事局海门海事处、相关区镇)
五、支持企业提升运营效率,推进经营性降本提质增效
(十二)提升交通物流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民生消费、跨境电商等物流供应链一体化创新发展。加快培育平台型、综合性物流供应链服务企业,提升多式联运、库存管理和分销配送等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物流、医药冷链、危险品等专业领域物流服务能力,打造一批交通物流专业化、精细化企业群体。(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海门邮政管理局牵头;参加单位:各区镇)
六、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推进综合性降本提质增效
(十三)完善财政等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相关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对多式联运枢纽场站及集疏运体系建设的资金扶持。区级财政对运输结构调整、多式联运发展等做好资金保障。对集装箱新型载运工具应用、多式联运信息平台开发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有一定规模、具有示范意义的多式联运示范项目给予一定奖励。要加大对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的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出台财政引导政策。(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参加单位: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
(十四)完善用地用海支持政策。加大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国家物流枢纽、综合货运枢纽、中转分拨基地、铁路专用线、干支线航道网、封闭式皮带廊道等项目用地支持力度,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提高用地复合程度,盘活闲置交通用地资源。支持重点港口、集疏港航道、铁路和公路等建设项目用海及岸线需求,确保将港口岸线、用地等纳入相关规划。对支撑多式联运发展、运输结构调整的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加快环评审查、审批。要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组织编制港口集疏运航道、铁路及产业聚集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支线航道、铁路专用线建设方案,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牵头单位: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加单位: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数据局、海门生态环境局、开发区)
大事记
重要活动
(2025年3月1日—2025年4月30日)
·3月6日,海门区妇女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召开。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希望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同志要赓续优良传统,与时代同呼吸、与海门共发展,凝神聚力、奋斗实干,奋力书写海门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精彩答卷。
·3月8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工作。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3月19日,南通市政协主席周伟文率队来海门调研,了解海门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协工作情况,走访政协委员,听取意见建议,推动学习全国两会精神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南通市政协秘书长邵怀德,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参加活动。区政协主席施俊主持座谈交流会并汇报区政协工作情况。
·3月20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工作。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3月21日,区委常委会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研究部署全区学习教育工作。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3月22日,全区武装工作暨党管武装工作述职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党管武装加强新时代人民武装工作的意见》,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安排下阶段重点工作。区委书记、区长、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沈旭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23日,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赴三星镇调研。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最新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科产城人”融合发展,埋头苦干、真抓实干,加快推动产业提档升级,在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勇挑大梁、多作贡献。
·3月24日,我区举行项目签约仪式,5个项目落户海门港新区,总投资23.5亿元。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见证项目签约,并会见各项目投资方负责人。
·3月25日,全区组织工作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省市组织部长会议部署,总结2024年工作,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对组织工作作出批示。
·3月25日,市委书记吴新明深入海门区,调研文体旅融合发展工作。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牢牢把握“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作示范”的丰富内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优化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文体旅融合新业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精神文化需求。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童剑,市政协副主席任新峰参加调研。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参加活动。
·3月26日,海门开发区与天津大学合成生物前沿研究院、江苏尔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三方合作协议,β-胡萝卜素项目正式落户。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见证签约,并会见中科院院士、合成生物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天津大学教授元英进一行。
·3月28日,由新华网、中国金融信息中心和海门区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海纳医萃·药创未来”长江口产业创新协同交流会(海门)生物医药专场活动在沪举行。中国科学院院士、生命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马大为作主旨演讲。新华社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总裁张凤明,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分别致辞。新华社江苏分社副社长徐华,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会长傅大煦,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任大伟,上海社科院原副院长、南通大学长三角现代化研究院院长何建华参加活动。
·3月30日,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专题调研项目建设工作。他强调,要始终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头版头条”,强化责任意识,发扬拼劲盯劲,一刻不松大抓招商、猛攻项目,以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的落地建设、竣工转化、达产满产支撑海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3月30日,我区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按照省市委部署要求,分析当前经济运行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3月31日,区政府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十五届区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坚定不移把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4月12日,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研究部署全区党建工作,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区委书记、区长、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4月12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精神,研究部署当前重点工作。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4月16日,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走访部分外贸企业,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了解经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会办解决问题。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主动靠前服务,政企同心、携手并进,积极落实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措施,不断拓展外贸发展新空间、激活外贸增长新动能,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月20日,动画行业的盛会——第六届东布洲动画周闭幕。江苏省影视动漫协会会长于国民,江苏省文化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姜龙,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冬梅,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市教育局局长孙剑波,区委副书记杨春红出席闭幕式。
·4月21日,海门区人民政府与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与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沈晓斌会谈并见证签约。
·4月24日,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杨岳来海,围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情况”,对我区相关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朱从明,市政协主席周伟文,市政协秘书长邵怀德,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区政协主席施俊参加调研。
·4月23日,南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汤军来海调研。汤军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忠实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全市勇挑大梁提供坚强保障。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桑建美,市纪委常委陈德军参加调研。
·4月26日,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全区服务业招商工作推进会。他强调,要始终坚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坚定信心决心,抢抓发展机遇,强化项目招引,真抓实干、紧抓快干,奋力推动现代服务业繁荣发展,为海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提供有力支撑。
·4月27日,在收听收看省、市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后,我区召开续会,部署当前防汛抗旱工作。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牢固树立“宁可十防九空、不可万一失防”的理念,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全面落实防御措施,全力筑牢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4月28日,2025苏商·书记面对面暨海门跨江融合产业对接恳谈会举行。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江苏省苏商发展促进会常务副会长俞文勤在会上分别讲话。
·4月30日,区委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区文旅工作情况汇报,分析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全国、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和全市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大会部署,进一步强化产业思维、项目思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一业一策”引育高质量文旅产业项目,加快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为海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