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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重点篇章解读专题培训班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3-25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升规范化、绿色化养殖水平,3月24日,我区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重点篇章解读专题培训班,全区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各区镇(街道)渔技员、区农业农村局渔业和渔政监管科以及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有关人员等6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紧扣2026年5月1日新法正式施行这一关键节点,邀请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袁锐科长前来授课,重点围绕养殖业、资源保护、法律责任等板块,对养殖尾水排放、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保存等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讲解,逐条对比新旧法条差异,同时结合养殖生产实际,细致讲解养殖户日常生产中容易忽视的法律风险,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养殖户自觉做到依法养殖、安全养殖、绿色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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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局渔业和渔政监管科针对水产养殖滥用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要求进行解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赵国栋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坚决杜绝滥用药行为;接下来三年,将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希望大家积极配合,主动学习科学用药知识。特别要牢记:严禁使用禁用药、严格遵守休药期、如实做好用药记录并至少保存2年。

此次培训针对性强、实用性高,有效帮助广大养殖户准确理解新法内容、明晰自身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经营、规范生产的意识。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开展新法宣传进塘口活动,不断提升渔业法治宣传覆盖面,为推动全区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