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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将对老年助餐服务实行财政补贴
来源:海门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8-29 字体:[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全区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提升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助餐服务需求,近日,区民政局等11个部门研究制定了《海门区深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区财政将从助餐点运营补助和老年人助餐补贴两方面,对老年助餐服务进行补助。

运营补助方面,补助对象为挂牌后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等级以上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具备膳食加工制作功能)、助餐点(不具备膳食加工制作功能)。补助标准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日均服务户籍老年人(含堂食和送餐上门)达到30人次(含)的,给予每年2万元基础运营补贴。在此基础上,年服务户籍老年人每增加2000人次,另增加0.5万元绩效补助,基础运营补助及绩效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助餐点按照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标准的40%给予运营补助。

老年人助餐补贴方面,补贴对象为具有海门户籍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有助餐需求的非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补贴标准为60-69周岁老年人每餐1.5元优惠、70-79周岁老年人每餐2元优惠、80周岁以上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餐3元优惠。老年人每餐最低自付资金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