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质量安全关 护航群众“安心行”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出行与生命财产安全,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江分局积极行动,以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 为契机,聚焦新标准、严把质量关,全面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推动新国家标准及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紧扣新标实施节点,精准排查销售环节风险
自新国标正式实施起,执法人员以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为重点,严格核查在售电动自行车是否有3C强制性认证、是否符合产品生产国家标准、车辆与合格证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私自改装和加装行为、是否私自更换蓄电池等问题。严禁销售未经认证或擅自改装提速的电动自行车,从源头上严控安全风险。
强化新标宣贯导引,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检查过程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的宣贯力度,同时督促各门店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明确其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进货台账,确保所售电动自行车的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健全长效机制,巩固监管成效
分局将着力构建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检查,做到隐患排查及时、整改跟踪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推动实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切实提升监管工作的持续性、精准性与实效性。
下一步,临江分局将以新国标正式实施为新起点,持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与力度。通过常态化监管、专项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强化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观念,筑牢电动自行车产品安全防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