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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行交通卡是否停止使用?
来源:海门飞鹤公交 发布时间:2025-12-17 字体:[ ]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交通一卡通“全国通用”与便捷应用工作方案》(苏交传〔2020〕267号)精神,我市将在公共交通领域全面应用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交通运输部标准)。调整内容:(一)自2025年11月1日零时起:①停止办理南通发行交通卡中住建部钱包的充值业务;②南通市域内所有公交车不再支持本地或异地住建部钱包刷卡乘车;③南通发行交通卡中的住建部钱包将不支持在住建部互联互通城市使用。(二)过渡期安排,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①南通市民卡新发卡将全面应用交通运输部标准;②已发行交通卡中住建部钱包有余额的用户可持卡和身份证前往海门汽车客运站免费办理转存或退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