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单
编号:20260101
报价单位(公章):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产品要求 |
计量单位 |
单 价(元) |
1 |
雨伞 |
1.为满足行政中心区域内使用需要,需采购雨伞一批,需求量约10000把,合同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子弹头16骨,紫红喷漆布,自动黑杆长伞柄,规格58cm,伞长80cm,防紫外线。具体质量标准、颜色、尺寸及印刷标识要求请参照招标人提供的样品。 3.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需要分批送达招标人指定仓库(南通市海门区行政中心内); 4.送货响应时间: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后三周内送达,单次送货一般为1000-2000把。 5.为确保投标人所提供雨伞满足招标人使用需要,投标人需在投标前自行前往南通市海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看样。 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80元/把,以实际购买数量结算。每次送货验收合格后,招标人一次性付清款项。 7.中标后一周内,投标人需先送样伞(无须印刷标识)一把给招标人,在招标人认可样品后,再按招标人需要批量提供。 |
把 |
小写: 大写: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26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产品的合法经营资格。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询价单(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南通市海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会展中心北二楼会议室),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上午9:00。
4.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送至南通市海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标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5.本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
6.本项目最高限价10.80元/把,包括产品费用、运输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本询价单以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7.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8.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购销合同,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9.咨询电话:杨凯 15190866333
南通市海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1月5日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