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09 字体:[ ]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3年,海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第三次获评“全省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服务,促改革,法治营商环境迈上新台阶

1.政务服务再优化。瞄准群众“身边事、身边办”需求,创新开展“沉浸式走流程”活动,设立“办不成事”专窗,解决堵点、痛点问题30余个;实行综合窗改革,全区1441项业务纳入“一窗综办”,覆盖率达到98%。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全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累计办件25863件;以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将全区42个银行网点、11个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97个村级便民服务点纳入“苏服办”体系,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持续实施数字化改革,升级江苏政务服务网海门旗舰店,推动339个事项“通城通办”、200个事项“省内通办”、160个事项“跨省通办”、111个“一件事套餐”标准化运行,全区98%的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推进“一套标准公平办”,设立通用基础标准49项、服务提供标准599项、管理规范标准138项和岗位工作标准28项,国家级政务服务综合标准体系升级至4.0版,建成全省“最佳政务大厅”,政务服务热线群众综合满意率达97%。

2.涉企服务再提速。出台“万事好通·马上办”海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70条,发布重点惠企政策汇编。开设“免申即享”“简申快享”服务专区,推出企业诉求“码上办”,完成南通首家跨区迁移“一地办、一次办”企业登记。新上线“企业诉求、融资需求、用工需求、公共资源交易”专区,累计收录各类政策915条,兑现各类资金约3500万元。扎实开展“双驻点双挂钩双推进”服务、惠企政策宣讲等活动,累计协调解决发展难题200余个,拨付各类惠企资金4.1亿元,全口径留抵退税4.7亿元。深化服务外贸企业“走出去”,不断优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跨境电商+海外仓”的新模式,2023年外贸进出口同比增长6.1%,增幅列南通第二位,成功举办“首届‘新侨之乡’文化节暨第三届‘一带一路’商品交易会”。

3.市场监管再提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综合监管机制,监管覆盖率100%。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公布《南通市海门区涉企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3版)》,办理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案件846件,涉及金额3305万元。创新制定《关于减免涉企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的意见》,帮助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4家失信被执行人退出治理名单,涉企50条行政处罚信息完成修复。持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大力规范互联网、电子商务、直播平台、社区电商等线上竞争行为,立案18件,罚没16万元。开展惠企政策“直通车”“企暖花开法治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法治护航助企纾困,区市监局查办的“星崎冷热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商业混淆案”得到南通市委吴新明书记的批示及境内外媒体的报道。

(二)夯基础,促规范,依法行政能力实现新提高

1.政府决策更科学。全面推行区镇两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夯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完成“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决策项目。加强行政决策后评估,完成“江海路快速化改造项目(PPP)”重大行政决策调整。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新增《南通市海门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等5件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修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9件,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合法合规率均为100%。聚合法治力量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政府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全面参与决策风险高、投资额度大、法律关系复杂的各类涉法事务600余件,海门法律服务“陪跑”做法被《新华日报》《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

2.行政执法更规范。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并公布《南通市海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涉及28个领域264个行政许可事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在车流人流同比大幅增长背景下,接报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7.68%、27.68%;查处酒驾醉驾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296起,同比上升12.8%;查处货车重点交通违法5090起,同比上升52.5%。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等各项要求,与崇明、常熟、启东等地累计开展联合行动12次。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建立环境监管“一体化”执法机制,实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青龙河整治举措入选“江苏首批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典型案例”,生态环境损害“劳务代偿”模式全省推广,海门获评“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海门科技赋能长江大保护做法作为江苏省唯一一家入选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

3.比学氛围更浓厚。紧扣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能力素质要求,“体验式”练兵,创新打造“1+3+N”课程体系,拍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系列宣教片,编印《一线“错题集”》《业务知识题库》等,形成一套定制教材。选拔一支由14人组成的本土师资队伍,启动“行政执法能力提升”集中轮训、行政执法骨干和法制审核人员培训等7个“专精特班”,制定入职前三年“东洲春笋”计划、任职4—6年“新竹竞秀”计划、任职7年以上“劲竹拔节”计划,覆盖人数近400人。“竞赛式”学习,组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学习社,每月自主开展案例研讨、主题辩论等活动,常态化、分领域组织一线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举办全区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开展重点技能比武等,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实战式”训练,构建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现场执法—导师点评—复盘总结“五步法”实训模式,推动提升实战能力。2023年共有15个集体、25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获评全国、省、市各类荣誉43个,社会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此举获得省市肯定,为全省“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联系点工作提供“海门经验”。《海门“教学练战”四位一体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素质》入选“全省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

(三)抓源头,促和谐,基层社会治理开创新局面

1.执法监督全链条。持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机制,完善内部监督,在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市监局等部门设立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7个、乡镇(街道)执法监督机构11个,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30名,配备专(兼)职执法监督人员102人,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区镇二级执法监督体系。制定多项行政执法队伍专项监督举措,明确一线执法人员不少于在编执法人员的90%,加强行政执法证的审查核验,组织104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通过率85.5%,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5期,培训2000余人次。强化层级监督,常态化开展月度案卷抽审,每月对全区3‰非即时办结许可案件、3%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和全部重大处罚案卷进行审查,编发《法治政府监督月报》11期,提出整改问题97件;对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健康等10个重点领域开展旁站式执法监督检查20余次,指出并指导改正不当执法行为127个;开展疑难案件法律论证10次、重大行政执法争议协调68次,发出首份政府指定管辖决定书;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违法建设查处执法主体与职责划分的意见》,对农业农村局、资规局、城管局等5个部门11个镇(街道)违建查处职责再明确。引入外部监督,打造“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政府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跨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共同体,加大不当行政行为和违法行为的督办、纠错力度。全年全区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000余条,区本级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6件,办结46件。

2.纠纷化解全覆盖。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整合公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12348平台,调解、行政裁决等职能,全面融入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推进“专业化+社会化”新型调解组织建设,分类建强14个专业调处工作站,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沿江水域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分别成为全省唯一理赔超3亿元的调解组织、全市首家水上纠纷调解组织。推进公调、诉调、检调、援调、访调、纪调“六调”联动,将诉调“庭所联动”延伸为“庭专联动”;全区“公调对接”流转化解非警务类纠纷320余起;“访调对接”流转初信初访纠纷100%成功化解。围绕“三地融合赋能调解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签约崇启海调解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合作协议。全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排查受理矛盾纠纷14683起,其中,镇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调解总量较去年同期上升15%,“销号式”化解重复报警3次以上矛盾纠纷136起,热线平台群众诉求综合满意率98.18%。践行政府系统自我纠错重要监督制度,畅通申请渠道,实行“应收尽收”“存疑先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70件,较2022年同期增长40.5%,行政复议案件数首次超过行政诉讼案件数,综合纠错率44.2%,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初步彰显。海门行政争议化解举措在南通市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3.法治保障全领域。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涉企服务实体窗口11个,举办首届“明德尚法·弘謇致远”主题活动,组建“公益开门”大走访、“法治开市”大运营、“纠纷开解”大排查等六支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队,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企业”“法律三市”“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等集中宣传活动,打造了蔡律师法律服务“夜咖啡”、徐律师法律服务“下午茶”和“弘謇法律服务驿站”等一批知名法律服务品牌,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海门公共法律服务的经验被《新华日报》《法治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转载报道。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基层法治建设、涉企行政复议案例指导等一批实招硬招被省、市领导批示肯定,4个典型案例获省级以上推广。推动“援法议事”工作机制与“法律明白人”“法律带头人”培育深度融合,发挥“名人效应”,打造“杨大姐工作站”“书记直通车”“老兵张琰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刘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等15个。大力推进“生态+文旅+法治”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建成“张謇法治文化园”“民法典主题公园”,累计创建13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建全组织体系“一把手主抓”。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多次主持召开区政府办公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深化学习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专题研讨班、培训班,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筑牢理想信念根基。优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质效,年内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等4部法律法规。持续抓好副科职以上干部任前法律法规考试,全年共有96名参考,通过率为100%。落实党政负责人述职述法制度,区镇(街道)及部门党委负责人年终述法实现“全覆盖”。

(二)强化工作机制“一盘棋推进”。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健全完善依法治区委员会总揽、依治办统筹、协调小组归口、相关部门承办的依法治区工作体系,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部署推进、督促落实。深化法治政府重点规划指标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中期评估,30项量化指标实现“任务过半”,9项创优创新成果、14个典型案例获省级以上肯定或推广。推出《“渔”法相约》《“人社+N”多部门联动调处机制》等36个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涵盖执法、司法、普法、政务服务、数字政府等多个领域。举办“明德尚法·弘謇致远”主题活动,涵盖“一把手”谈法治专栏、开展“携手护网行共治e空间网络生态治理活动”等十项内容,推出系列云展播11期,切实让法治政府建设成为全区上下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拿在手上的重点工作。

(三)坚持责任担当“一杆子落实”。将“抓法治”列入全区高质量绩效目标考核,充分发挥督察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采取“综合督察+专项督察”“座谈交流+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回头看、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和惠企助企政策落地落实。创新实施《全面依法治区“三项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试行)》,建立重点工作指引、工作滞后提醒、法治工作督办等机制,形成指引、提醒、警示闭环管理、动态推进,累计制作意见书、建议书10件,警示函7件,形成专报、整改建议等3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是: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一,推进力度不均衡;城市拆迁、重大项目推进中,部分行政机关片面追求行政效率的情形仍然时有发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仍然存在等。

四、2024年打算

2024年,海门区深入推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为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争先进位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探索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与政治巡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稳步推进“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对照“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标准要求,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海门品牌,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始终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二)持续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擦亮“不见面审批”“万事好通·马上办”等招牌,推进惠企政策即早即办、免申即享;全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产业链+法律服务”机制走深走实,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三)大力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巩固“厚植为民情怀 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化街镇综合执法改革,继续开展“砺兵强盾”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强化法律专业背景要求,建强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推进政府合同法治化、规范化管理。

(四)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深入推进诉源治理,迭代升级海门特色的“3+14+3N”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开展“明德尚法·弘謇致远”主题活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全面压降行政案件发案数和败诉数,维护政府公信力。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