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正常出入境,确保海门区对外开放口岸安全、顺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南通市海门区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划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条、《关于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边防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境〔2013〕150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因地制宜、有效封闭、有利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划定口岸限定区域。
二、对外开放口岸限定区域范围
口岸限定区域范围为:国际航行船舶在港停靠期间的船体周边水域,以及码头前沿封闭管理区域。
1.招商局重工(江苏)有限公司码头(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新安江路1号)位于长江下游段南通水道南通港通海港区中作业区,苏通大桥东侧下游约8公里处,海太汽渡上游约1300米处,长江航道B#12黑31浮下游北侧水域。码头由1座引桥和4个码头组成,其中引桥长580米,宽15.8米,引桥占地面积约9164平方米;1#、4#码头总长1305米,宽40米,总占地面积约52200平方米;2#码头长280米,宽24米,占地面积约6720平方米;3#码头长487米、宽20米,占地面积约9740平方米;船坞由1#、2#船坞组成,其中1#船坞长530米、宽49.8米、深13.8米,占地面积约26394平方米;2#船坞长400米、宽49.8米、深15.5米,占地面积约19920平方米。(如下图红框内区域)

2.南通中远海运重工装备有限公司码头(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新安江路2号)位于长江下游白卯沙水道左岸,引桥与后方陆域相连。引桥长638米、宽18米,占地面积约11484平方米;码头平台长180米、宽25米,占地面积约4500平方米。(如下图红框内区域)

3.燕达(海门)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码头(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海富路888号)位于江苏省黄海海域南侧海岸线上,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海门作业区3号港池西侧南岸防汛大堤外侧,码头前沿长360米,后方长304米,宽115米,总占地面积约27552平方米。(如下图红框内区域)

4.南通东灶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港东大道北首)位于黄海西南,小庙洪尾部,吕四航道35号浮附近水域,码头由主体平台和1座引桥组成,引桥总长为3714.18米,宽为15.5米,占地面积约57570平方米;码头长392米,宽40米,占地面积约15680平方米。(如下图红框内区域)

上述限定区域具体范围后续根据海门区口岸扩大开放和港口企业运营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届时以通告内容为准。
三、口岸限定区域管理要求
(一)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依法对本辖区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维护正常出境入境秩序,对扰乱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二)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会同口岸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物理隔离、电子门禁、电子围栏、标志线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封闭隔离,设置相应的通道、卡口、岗亭,设立口岸限定区域标识。
(三)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通过实地巡查、电子监控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管理,并会同口岸所在地公安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口岸限定区域内各类案(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共同维护口岸正常出境入境秩序。必要时,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警戒。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