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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关于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29 字体:[ ]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我辖区内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表(海门区)

本线DK42+150~DK45+008,DK46+087~DK55+810

序号

通海铁路起止里程

(DK里程)

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备注

线路左侧

线路右侧

1

DK42+150~DK42+362

15

15

正余镇

2

DK42+362~DK42+645

15

15

海门港新区

3

DK42+645~DK44+600

12

12

4

DK44+600~DK45+008

15

15

5

DK46+087~DK47+950

12

12

6

DK47+950~DK49+457

15

15

7

DK49+457~DK51+200

12

12

8

DK51+200~DK51+460

15

15

9

DK51+460~DK53+950

12

12

10

DK53+950~DK55+810

12

12

小计

12581米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四、本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至2028年8月31日失效。

特此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