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
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农工(社)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高质量推进海门区农业农村发展,更好地发挥2022年农业农村财政扶持资金绩效,现将《2022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等请各地按照《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管理办法》(海农发〔2020〕312号)严格执行。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