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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4期)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9-02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检信息的公告,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海门王连芳蔬菜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根据海门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6月16日对海门王连芳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皱皮辣椒、西芹进行抽样。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皱皮辣椒的啶虫脒、西芹的腈菌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门王连芳蔬菜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从海门街道苏中农副产品交易中心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皱皮辣椒5公斤、西芹6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农产品已食用未能召回。经调查,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索要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门王连芳蔬菜经营部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

二、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解放东路荣盛农贸市场D区摊位李发乾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根据海门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5月29日对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解放东路荣盛农贸市场D区摊位李发乾销售的生姜进行抽样。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解放东路荣盛农贸市场D区摊位李发乾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从海门区苏中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王胜杰处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7.5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农产品已食用未能召回。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对海门区苏中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王胜杰摊位进行立案查处。

三、海门市荣盛市场D区17号魏二孬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根据海门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5月30日对海门市荣盛市场D区17号魏二孬销售的香蕉进行抽样。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门市荣盛市场D区17号魏二孬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从海门区苏中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杨金钟处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5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农产品已食用未能召回。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对海门区苏中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杨金钟摊位进行立案查处。

四、海门区小马蔬菜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根据海门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5月20日对海门区小马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山药进行抽样。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门区小马蔬菜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从海门区苏中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海门志治利蔬菜经营部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0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农产品已食用未能召回。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对海门志治利蔬菜经营部进行调查,并将违法线索移送至上一级供应商所在地市场监管局。

五、东灶港镇原农贸市场张素英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根据海门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5月28日对东灶港镇原农贸市场张素英销售的山药进行抽样。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东灶港镇原农贸市场张素英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从海门红之利蔬菜经营部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1.95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农产品已食用未能召回。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对海门红之利蔬菜经营部进行调查,并将违法线索移送至上一级供应商所在地市场监管局。

六、常乐镇综合市场闫中良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根据海门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6月3日对常乐镇综合市场闫中良销售的芹菜进行抽样。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常乐镇综合市场闫中良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于2025年6月1日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农产品已食用未能召回。经调查,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索要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600元的决定。

七、常乐镇综合市场宋均伟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根据海门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6月3日对常乐镇综合市场宋均伟销售的辣椒进行抽样。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常乐镇综合市场宋均伟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于2025年6月1日从海门大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农产品已食用未能召回。经调查,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索要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0元、罚款600元的决定。

八、海门区柒蜜水果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根据海门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6月3日对海门区柒蜜水果经营部销售的香蕉进行抽样。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门区柒蜜水果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于2025年6月3日从海门区苏中农副产品交易中心范健雷处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9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农产品已食用未能召回。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对海门区苏中农副产品交易中心范健雷摊位进行立案查处。

九、海门市海门街道嘉陵江南路108号广和农贸市场内孙洪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根据海门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6月11日对海门市海门街道嘉陵江南路108号广和农贸市场内孙洪堂销售的胡萝卜进行抽样。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门市海门街道嘉陵江南路108号广和农贸市场内孙洪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于2025年6月10日从海门区苏中农副产品交易中心一经营户处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农产品已食用未能召回。经调查,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索要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500元的决定。

十、海门市小赵蔬菜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根据海门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6月11日对海门市小赵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青菜(普通白菜)、胡萝卜进行抽样。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青菜的吡虫啉、胡萝卜的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门市小赵蔬菜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于2025年6月11日从海门区苏中农副产品交易中心一经营户处购进不合格青菜5公斤、胡萝卜10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农产品已食用未能召回。经调查,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索要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500元的决定。

十一、餐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海门区陈小霞餐饮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上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工作人员清洗餐具时对餐具冲洗时间不够导致洗涤剂残留。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门区陈小霞餐饮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