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检信息的公告,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海门区优福创超市(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4933975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山药;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区优福创超市(个体工商户);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6月3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区优福创超市(个体工商户)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4933975),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山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4〕00409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进货环节未严格把控农产品品质,未及时快检。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将加强对供货商的评价机制。
二、南通宜创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4932753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山药;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南通宜创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5月8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南通宜创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4932753),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山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4〕KB22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进货环节未能严格把关,未索要产品质量合格证,未及时采取快检的方式排除风险。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将严格履行索证索票,严格按照要求储存,严格落实销售制度。
三、海门区俞冬华水产品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4932841、XBJ24320684924932844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鲫鱼(淡水鱼)、花鲢(淡水鱼);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区俞冬华水产品经营部;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地西泮。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5月7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区俞冬华水产品经营部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4932841、№:XBJ24320684924932844),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水产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4〕00427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进货时未索要进货票据,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将加强进货查验,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四、海门市旭友食品商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4933698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甜椒;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市旭友食品商店;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5月27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旭友食品商店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4933698),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甜椒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4〕00429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在农产品质量方面把控不严。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将加强产品质量的管理和控制。
五、海门区如海超市麒麟加盟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4933842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山药;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区如海超市麒麟加盟店;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5月28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区如海超市麒麟加盟店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4933842),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山药的行为,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免于处罚(海市监免罚〔2024〕00012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进货时未严格把控农产品品质。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管理和控制。
六、海门区黄允康食品商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4320684924933739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山药;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区黄允康食品商店;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5月24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区黄允康食品商店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320684924933739),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山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4〕00443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进货时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履行索证索票。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将严格加强索证索票管理,加强供应商管理。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