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过去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争当“南通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开路先锋”的新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三件大事”和“四大专项行动”,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主要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高质量发展实现良好开局。在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全面小康指数百强县、工业百强县、营商环境百强县、科技创新百强县等排名中,海门均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50亿元(预计数,下同),同比增长6.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0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56.9亿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5亿元,增长6.5%;
——外贸进出口总额195亿元,下降3.4%;
——工业应税销售1211亿元,增长15%;
——注册外资实际到账3.68亿美元;
——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18万元和2.68万元,分别增长8.2%和8.8%;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68%;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
——万元GDP能耗下降率、主要污染物减排、空气质量和地表水水质达到省市目标任务。
对照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15项主要指标有10项达到或超过预期。地区生产总值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和国家统计核算制度改革影响,增速低于预期1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受宏观经济和我市主动调结构、转方式等因素影响,增幅低于预期目标1.5个百分点,但仍高于南通市平均水平。外贸进出口受招商局重工等订单型外贸企业影响而出现较大幅度波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受宏观环境和统计口径影响增速低于预期2.5个百分点,但仍然高于南通市平均增速,位居九县市区第一。全市工业应税销售虽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价格下降、环保政策以及行业发展疲软等多重因素影响,比预期目标少54亿元,但仍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
具体来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呈现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项目建设持续发力,实体经济稳固向好。
重特大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认真开展“重特大项目落地落实年”活动,以项目做大增量、带动存量,成功举办经贸洽谈会和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主题招商活动65场次,新签约重大项目97个,总投资超930亿元。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05个,总投资392亿元,其中新开工10亿元以上重特大项目25个,总投资332亿元;新竣工产业项目129个,新增转化达产项目134个。招商局豪华游轮、振康机器人科创园、中航科技航空轻合金、百奥赛图生物基因研发基地等4个省级重大产业项目均已开工。艾朗风电等24个南通市“双百工程”重大项目均完成年度建设目标。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大力开展“双挂钩双推进”“服务企业百日行”活动,工业经济活力明显增强,工业应税销售达1211亿元,同比增长15%。瞄准“做大做强做精”目标,规模企业群体不断扩大,全年应税销售超亿元骨干企业142家,入库税金超500万骨干企业116家;3家企业跻身省民企百强,16家企业入围南通民企百强;容汇锂业、生源干细胞等4家企业获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冠东模塑等3家企业获评南通市示范智能车间。我国首艘极地探险邮轮顺利交付。名列全国工业百强县第14位、全省第7位。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完成服务业应税销售598亿元,同比增长24.1%,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6.7%,较上年提升0.2个百分点。以生物医药为基础的服务外包产业优势进一步放大,我市作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成效明显地区得到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激励。江苏叠石桥物流园获评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加快融合,凯盛家纺成功入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加快打造全域文化旅游品牌,全市接待游客51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7.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1%和11.2%。建筑产业稳步发展。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950亿元,总量继续列南通第1,中南、三建等6家企业入围省建筑业“双百强”。
(二)创新转型步伐加快,改革开放纵深推进。
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发挥科技创新的驱动作用,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提高到2.68%,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4件。深入实施人才专项扶持政策,新入选“双创团队”3个,新增“双创人才”32名,蝉联全省县(市、区)第一,全市人才综合竞争力跻身全省8强。每万劳动力拥有高技能人才1046人。中科院长三角药物研究院、国家级机器人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中心落户海门。海新船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提名,京海禽业获中国专利优秀奖。新增省级重点实验室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6家。新增省级双创示范基地1家、创业孵化基地1家、星创天地1家、众创空间3家。重点改革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见面事项占比达到97.5%,比上年提高5.5个百分点,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高分通过国家中期评估和省考核验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城发、交通、保障房三大国有公司加快市场化运行,目前三大国有公司运作良好。教育、医疗、文化等民生领域改革有序开展。开放水平打开新局面。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积极谋划海门市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通海港集装箱港区一期工程已投入运营,海门港东灶港开放口岸正式投入运行,通海港、海门港、叠石桥无水港“三港联动”的格局初步形成。“走出去、请进来”步伐进一步加快,新批境外投资项目4个,新签对外承包劳务合同额4.77亿美元;完成进出口总额195亿元,到账外资3.68亿美元。成功举办2019“一带一路”叠石桥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叠石桥家纺国际博览会。
(三)城市品质加快提升,城乡发展更趋协调。
中心城市建设加快转型。强化规划统筹,北部新城控规及专项规划基本完成,学校、医院、邻里中心等公共配套项目设计同步展开,“九路一桥”基础设施工程全面开工,森林公园、保障房项目全面启动,康佳总部地块已土地摘牌。创新南城生态绿廊修建性详规编制工作基本完成,文化中心、体育中心两大民生工程已开工建设。宜居老城“双修”深入开展,建成青溪园等20个绿化工程,新增城区绿化面积55万平方米。全力推进城区“三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富民新村、复兴新村等9个老小区片区综合改造基本完成。现代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完善。海启高速海门段已建成通车、G228海门段改扩建、345国道海门东段改扩建等重点交通工程稳步推进。崇海通道列入《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海太通道列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结合南通新机场规划建设,北沿江高铁增设海门北站,宁启铁路二期开行“绿巨人”动车组,海门从普铁时代跃入动车时代。江海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已全面开始施工,中海路、红海路、宏伟路等城市道路延伸改造工程基本实现通车目标。乡村振兴稳步推进。完成农路提档升级20公里、危桥改造12座,“江海叙·又一季”农村公路品牌获评省优秀成果。新建高标准农田4.5万亩,高标准农田占比超80%。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99.5%。成功举办乡村振兴与特色小镇发展论坛、海门果蔬节、农民丰收节等活动。获评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持续改善,全市11个行政村入选中国农民丰收节展示名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海门市入选全国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
(四)三大攻坚强力推进,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污染防治成效显著。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责任,完成入江河流排污口排查,清理岸线利用项目9个,新增长江生态防护林1598亩。扎实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上级交办的各项环境问题均已完成整治。完成燃煤锅炉整治9台,工业炉窑整治25座,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50家,大气PM2.5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6%,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83.3%。关停化工企业18家,完成422家“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全面落实河长制、断面长制,市、镇、村三级河道河长全覆盖,省控断面优Ⅲ类比例100%,市考以上断面优Ⅲ类比例62.5%。土壤、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脱贫攻坚精准推进。持续开展“万人帮万户、共走小康路”结对帮扶活动,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400万元。统一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70元。市财政为11类特殊对象全额代缴医保848万元。发放各类社会救助金5100万元,惠及困难群众8439人次。为1.1万低收入人口购买人身意外险和重疾补充医疗保险,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完成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农村危房改造265户。发放教育扶贫资助金1166万元,受助学生18572人次。重大风险有效防范。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制度和政策体系,严格预算管理、项目资金源头管理,政府性债务规模保持在合理区间,债务率指标排名处于南通各区县(市)前列。加大非法集资防范宣传和打击力度,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处置存量非法金融企业111家,全市新发集资案件同比下降42.1%,金融生态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五)富民增收深入实施,民生福祉得到增强。
社会保障日益健全。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应对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新挑战,实施更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新增就业1.0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77%,新增创业3029人。深入推进全民参保,各项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8%以上,法定参保人员基本实现全覆盖。被征地农民全部实现“即征即保、刚性进保”,7万余人进入基本生活保障库。医保制度不断完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正式实施,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高到770元/人。公共服务持续优化。5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扎实推进。市财政民生支出达88.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高考成绩再创佳绩,本一上线率62.2%,比省平均上线率高出34个百分点。海门中学获评首批省高品质示范高中。综合医改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38.7%,市人民医院新院正式投入使用,并成为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开工建设。医养结合深入开展,新增1家护理院、2家社区护理站。完成南通新一轮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任务。社会治理创新推进。“七五”普法深入实施,第四届法治文化节成功举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优化,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9.1%。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总体安全稳定,连续15年蝉联“全省平安县(市)”。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总体上看,2019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成效明显,但在计划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一些新问题新情况新挑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着许多不平衡不充分的地方。新兴产业能级偏弱,缺乏一批领军型、科技型企业的有效支撑。重特大项目及新兴增长点还不多。城市品质有待提升,内畅外联的交通格局尚未形成。居民收入增长难度加大,公共服务供给仍不充分。金融、社会等领域风险不容忽视。
二、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的决胜收官之年。展望2020年,世界经济进入深度转型调整期,国际经贸摩擦将趋于长期化显性化,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从国内看,全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但同时我国经济增长回旋余地大,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从我市看,海门正面临百年未有之新机遇,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将溢出更多政策红利效应,随着北沿江高铁、南通新机场、通州湾新出海口等国家战略性工程的加速实施,海门战略叠加的政策优势、交通突破的枢纽优势、陆海统筹的空间优势更加凸显,海门有条件、有能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实现高质量发展。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立足海门实际,202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安排如下: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以上;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亿元以上;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0%;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0%;
5.外贸进出口总额保持增长;
6.工业应税销售1460亿元;
7.注册外资实际到账3亿美元;
8.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快于经济增长速度;
9.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7%以上;
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
11.万元GDP能耗下降率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12.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13.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完成省市目标任务;
14.地表水省控断面优于Ⅲ类水质比例完成省市目标任务。
现对2020年主要预期目标作具体说明:
(一)关于经济发展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以上。主要考虑,一方面今年经济发展外部环境仍然趋紧,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为转型升级留出必要空间,目标安排不宜太高;另一方面6.5%以上的增长,与南通目标保持一致,既是符合现阶段特点的合理增速,又体现了不追求高速度、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的导向,有利于引导各方面更加注重以质量效益为中心,增强发展信心。但是,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要实现6.5%以上的预期增长目标,必须付出艰苦努力。为此,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确保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亿元以上。为引导各方面持续提升发展质量效益,综合考虑国家减税效应,财政收入难以保持较快增长,同时又要满足今后建设资金需求和民生刚性支出增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亿元以上。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0%。扩大有效投入是当前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举措,安排合理的投资增长十分必要,目前我市重特大项目储备不足,投资增长将面临一定压力。为此,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突出抓好产业投资,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力度,推进工业设备投资和智能改造投资,顺应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趋势,抓好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项目投资,力争全年新开工1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5个。着力抓好中天绿色精品钢、招商局豪华游轮、振康机器人科创园等一批重特大项目。推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加快推进北沿江高铁、崇海通道等重大项目的筹建,推动国省干线、江海路快速化改造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抓好体育中心、文化中心、东洲仁恒学校、海门中学综合楼等一批民生项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有效扩大民间投资规模。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0%。展望2020年,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全市消费品市场增长,传统零售业转型发展较为曲折,限上企业对拉动消费增长的支撑作用逐步弱化。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性作用,安排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略高于GDP增速。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保证基本消费经济、实惠、安全,培育中高端消费市场,打造旅游、文化、体育、养老、家政等特色消费载体,促进消费升级。鼓励传统商贸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加快传统商贸转型。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设放心消费环境。
5.外贸进出口总额保持增长。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外贸形势不容乐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趋于平稳,传统行业出口增速放缓;同时我市外贸企业基本面相对稳定,有望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为此要进一步做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加快推进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探索发展“互联网+外贸”跨境电商新模式,加快跨境电商产业中心投入运营,依托国际物流园区建设,引进50家以上跨境电商企业。
6.注册外资实际到账3亿美元。内外部形势依旧严峻,跨国投资意愿不强,增资项目较少,3亿美元的实际到账外资与去年目标一致,保持总量目标稳定。
7.工业应税销售1460亿元。工业经济的稳定增长是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要以“产业、产品、企业、企业家”为重点推动工业经济发展,确保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提质”。为此,要围绕“3+3”产业,进一步壮大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新材料三大新兴产业规模,推动现代家纺、现代建筑、电子信息三大传统优势产业提档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依托足球小镇,家纺小镇等特色小镇,生物医药科创园、江海商务大厦等特色集聚区建设,打造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承载平台。持续做强豪华邮轮、机器人两大地标性产业,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发展。发挥中天精品钢、中航轻合金等旗舰项目的带动作用,加快壮大我市的新材料产业规模,加快产业集群集聚发展。进一步落实“1532”工业大企业培育,推进做好小进规、龙头培育、百强评比、建筑制造业回归、成药企业、总部经济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激励企业扩大规模,力争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0家。引导企业深耕细分领域,打造更多单打冠军和行业小巨人。引导企业运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力争培育市级以上智能车间2家,省、市首台套产品3个以上,星级上云企业20家。进一步落实“张謇式”优秀企业家培育政策,深化挂钩联系。成立市服务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十个一”常态化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充分激活全市经济发展的活力。
(二)关于转型升级预期目标
8.R&D经费占GDP比重达到2.7%以上。主要是突出科技创新导向,通过狠抓科技创新关键指标,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此,要围绕“3+3”产业,集聚科技资源,激发创新活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将海门逐步建设成为长三角较具特色的产业技术创新基地和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强化创新主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40家,力争培育瞪羚企业、科技型上市(挂牌)企业1-2家。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开展小型国内科技合作不少于20次,新增产学研合作实施项目80项。加强创新创业的载体建设,培育海门市级以上众创空间2家,新增南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18家。积极推进国家省“双创计划”等高端人才的集聚。做好2020年“东洲英才”引进计划的实施和第二批优秀乡土人才评选,助推“东洲雁归”“蓝领振兴”等人才工程的深入实施,全方位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9.万元GDP能耗、主要污染物减排、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完成省下达任务。作为四大约束性指标,每年目标任务均由省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为完成省下达任务。为此,我们将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强化项目源头控制,严把高能耗项目准入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抓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燃煤锅炉、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等综合整治,完善全市大气质量监测监控体系。严格落实“河长制”,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100%。狠抓长江大保护,优化沿江产业布局,确保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推进和落实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三)关于民生改善预期目标
10.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快于经济增长速度。受宏观经济下行、实体经济经营困难等因素影响,居民收入要持续保持较快增长困难较大。为此,我们将深入落实富民增收五大行动计划,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增收长效机制,释放富民惠民效应。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发展壮大富民增收载体,保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较快增长。
1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考虑到2020年实体经济仍然面临诸多困难,相关行业的稳岗压力有所上升,实现劳动力充分就业压力依然不小,目标安排与去年保持一致。为此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举办各类特色招聘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重点群体职业培训专项行动,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落实等“一条龙”服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实力度,力争全年新增创业3000人,带动就业1.5万人,新增发放富民创业贷款2000万元。